市侨办
时间:2017-09-14 09:37:24  来源:admin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侨务工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侨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本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县(市)侨务工作。

(三)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我市投资的合法权益;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协助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开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吸引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宣传、联络工作。

(四)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在内地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开展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回本市定居及其在本市眷属的工作;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处理本市与香港、澳门民间交往事务;确认归侨、侨眷的身份。

(七)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八)开展对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联系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

(九)负责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捐赠工作。

(十)负责为开展国内外侨务工作而设立的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