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一战线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时间:2021-08-06 14:10:44  来源:admin

浙江省统一战线助力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具体要求,特制定浙江省统一战线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省统一战线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全省统战系统必须切实肩负起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对标对表我省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坚持把中心所需、大局所在与统战所能结合起来,明确统一战线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思路举措,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组织优势、智力优势,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全领域助推、全要素保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最广泛的支持力量和建设力量。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凝心聚力专项行动

1.组织开展凝聚共识系列活动。以“聚力高质量、同行共富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凝聚起全省统一战线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共识和广泛力量。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群体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好各领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扩大覆盖面、影响力。全省每年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500场次。充分利用浙江省海外乡贤大会、浙江海外联谊会新春团拜会等平台,积极发挥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海外华文媒体作用,“以侨为桥”加大海外宣介力度,对外讲好共同富裕浙江故事。

2.组织开展建言献策系列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常态化组织开展统一战线“我为共同富裕献良策”专题活动,引导全省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建言献策、献计出力。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独特优势作用,健全完善议政建言“直通车”制度,切实做到渠道畅通、程序规范、内容精准、运行高效。建立健全大成集智机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智库、知联会、新联会、网联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平台作用,深入调查研究,为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3.组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系列活动。围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题,聚焦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实地监督调研,扎实组织专题政党协商,强化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反馈,确保专项民主监督取得实效。

(二)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1.打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引导、服务和推动广大浙商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举办世界浙商大会,引领和汇聚天下浙商力量,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联合开展“助力民营大企业科技自立自强三年专项行动”,提高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组织开展“天下浙商家乡行”“知名浙商天下行”系列活动,推动浙商全面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2.助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最优省。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各项壁垒,鼓励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深入推进“亲清直通车”2.0版建设,持续办好政企恳谈会,健全完善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探索开展“亲清直通车”基层站点建设。探索开展“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万家民企评政策”“万家民企评银行”“万家民企评工商联”系列活动,助力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和宁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试点,实现全省面上复制推广。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推动形成民营经济清明、清朗、清新的良好生态。

3.打造高素质创新型浙商队伍。大力弘扬浙商精神、企业家精神,深入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制定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浙商名家成长行动”。深入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在新经济、新业态领域挖掘和培育一批新生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引导新生代企业家接好政治传承和事业传承班,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新生力量。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扩大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开展“商会党建全覆盖攻坚”专项行动,联动举办“浙江商会周”等活动,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集聚商会力量、作出商会贡献。

(三)实施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1.开展把脉问需调研活动。聚焦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智力密集优势,依托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和知联会、新联会、欧美同学会、留联会等平台,广泛动员民主党派成员、民营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归国留学人员等深入山区26县调查研究、把脉问需,定期举办“浙商智慧·助力26县发展”论坛等活动,以深入调研推动精准建言、集智聚力。

2.开展产业对接招商活动。组织知名浙商走进山区26县,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千企兴千村”行动,积极投资参与山海协作产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每年落地50个以上高质量发展项目。

3.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活动。推动全省统战系统落实结对帮扶工作要求,促进山区26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民营企业面向山区26县零就业家庭、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就近开设爱心岗位,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活动。发挥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作用,推动省内高水平职教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举办就业创业系列公益讲座,加强农村劳动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推动山区26县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实施民族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1.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建设工程。支持民族乡村积极融入“十业万亿”培育工程,打造富有地域特色和区域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帮助和支持民族地区突破地域限制,打造形成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飞地产业园”。

2.推进升级版“双百村”结对工程。健全政策差别扶持、区域“山海协作”、社会鼎力支持等“三位一体”帮扶机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协调推动相关经济发达县(市、区)、省直单位加大结对帮扶力度,每年为18个民族乡镇各落实帮扶资金150万元以上。充分发挥统战系统单位资源优势,持续结对帮扶172个民族村。实施“崇善行善·五教同行”计划,每年募集宗教慈善资金1000万元左右。

3.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每年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个,打造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培育单位80个。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向民族乡村延伸,到2022年,推动500人以上民族村实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全覆盖。支持民族民俗文化品牌建设项目。

4.推进各民族共享美好家园建设工程。支持民族乡镇积极融入“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建成10条以上省级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带(区)和100个以上省级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20个以上“中国民族和美乡村”。

(五)实施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1.助力产业兴旺。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建立乡村振兴和乡贤回归投资重大项目库,引导新乡贤投资现代种植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现代乡村产业,帮助培育农业经营者队伍,招引20万名新乡贤回乡参与家乡建设,全省每年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乡贤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项目100个以上,有效带动村民就业创业。

2.助力文化建设。弘扬新时代乡贤文化,引导新乡贤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建设,共建共享农村文化礼堂、图书室等乡村文化阵地,推动乡贤文化进村(社区)、进家庭,大力宣传新乡贤典型。

3.助力乡村治理。引导新乡贤在村社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建立新乡贤调解团队、调解平台,充分发挥新乡贤在基层民主协商、普及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中的作用。

4.助力生态宜居。引导新乡贤助推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助推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和浙江“大花园”建设,参与农村交通、水利、通信、电网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村容村貌有机更新、明显改善。

5.助力公益慈善。鼓励广大新乡贤参与各类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活动,激活村企结对、定点帮扶、结对共建、一对一帮扶等帮富形式,设立孝亲敬老、扶贫帮困、助学助教助医等公益基金,力争5年内实现乡镇(街道)新乡贤爱心基金全覆盖。

(六)实施同根海联共建共享专项行动

1.发挥港澳台侨资源优势。开展“侨商家乡行”“相聚长三角”等活动,促进港澳台侨智力回归、资金回流、资源回乡。推进中国(温州)华商华侨综合发展先行区、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侨团侨企带头作用,开展“千个侨团(企)帮千村”行动。建设一批富有鲜明“侨”元素的小镇和街区(村落),带动农产品销售、农事体验及相关配套服务等产业链延伸。

2.建好用好“全球通”平台。深入推进浙江省为侨服务“全球通”平台建设,完善省内服务机构布局,推进华侨聚集地区海外服务点建设,实现浙籍侨胞在海外办事“进一个门”“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

3.加强侨界关爱帮扶。建立完善我省涉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涉侨领事保护预警机制和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投资创业、子女教育等现实问题。关爱侨界困难群体,针对侨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病家庭等群体开展帮扶活动。加强涉侨捐赠管理工作,引导侨团侨企积极参与我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把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共同抓,形成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一体推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系统化谋划、体系化推进、项目化落实”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形成上下齐心、左右联动的抓落实格局。全面加大统战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有关单位交流合作,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各类组织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综合效能。

(三)鼓励改革创新。各地各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创新,因地制宜抓好落实,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打造更多具有统战特色的最佳实践。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好做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积极搭建各类平台载体,加强宣传推广,注重成果转化,打响工作品牌,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与推进全省统战系统数字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塑造新时代变革型组织结合起来,推进统战领域重大场景建设,更好地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赋能增效。

(四)纳入考核评价。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各地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情况列入统一战线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进展年度评估机制,各地各单位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进行总结评估,省委统战部适时组织工作成果晾晒。把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考察识别和评价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优先作为各类安排的推荐人选,统筹加强培养使用。

(来源:浙江统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