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召开2012新春媒体恳谈会
2月3日,国家宗教局在北京召开2012年新春媒体恳谈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近20家新闻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记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等近70人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介绍了2011年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宗教工作的主要情况,通报了宗教局2012年重点工作部署,并就新闻媒体做好宗教方面的报道提出建议。
王作安表示,今年,国家宗教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重在加强,贵在创新,更加注重夯实基础,更加注重解决难点,更加注重正面引导,更加注重搞好服务,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加强正面引导
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12年,国家宗教局将以安全为主题,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对宗教活动场所普遍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推动当地政府帮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在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命名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1年6月,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江苏省句容市授牌揭牌,涉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37处场所。2012年,国家宗教局将指导各地推荐一批历史悠久,在中华文化发展中有较大影响,在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宗教活动场所,命名为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评选和命名活动,发挥宗教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2012年,国家宗教局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引导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支持五大宗教联合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弘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切实做好重点难点工作
开展涉藏涉疆宗教工作。2012年,国家宗教局将进一步落实《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和《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指导中国佛协制定《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深化藏传佛教寺庙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西藏宗教工作干部专题研讨班。支持新疆完善地方性宗教法规和政府规章,深化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强化朝觐事务管理,推进平安清真寺建设,培训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工作干部,做好赴内地经商务工新疆穆斯林的服务管理工作。
做好各宗教重点工作。2012年,国家宗教局将继续开展治理乱建寺观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工作,遏制“两乱”抬头。推动朝觐事务管理机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朝觐网上报名系统,改进朝觐体检工作,提高朝觐工作总团服务水平和朝觐带队人员专业水平,提高境外组织服务工作质量,切实防止零散朝觐活动反弹。切实维护伊斯兰教领域稳定,完善防范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机制,推动穆斯林散居区伊斯兰教工作。稳妥推进天主教选圣主教工作,探索教区管理新举措。支持各地妥善处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维护基督教界稳定。对五大宗教之外宗教进行调研,认真总结民间信仰管理试点经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此外,研究解决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和遗留问题,推进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抓紧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主动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和加强对港澳台宗教交流等,都是国家宗教局今年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