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机关普遍建立特约人员工作机制
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中共中央作出完善人民参与监督司法制度的决策部署,要求建立非中共人士对司法工作实施民主监督的工作渠道和工作机制。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对邀请非中共人士召开会议、开展联合调研和聘请非中共人士担任特邀和特约监督员等进行明确和规范。
非中共人士监督机制渐趋完善
200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工作规则》实施,其第一条规定,通过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畅通其对人民法院工作实施民主监督的途径,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水平。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多层次的非中共人士座谈会和联络工作座谈会在最高法已成常态。
最高检每年组织召开非中共人士座谈会,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公安部领导多次对加强非中共人士民主监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有关负责同志每年走访慰问特邀监督员,通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建议。
对于非中共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政法机关一贯重视,并认真研究,合理吸收。
对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2008年以来,最高法共办理并答复意见23件。
公安部在特邀监督员转递交办的事项中,采取派人督办、发函督办、电话督办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转递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增强了案件督办工作的实效性。2010年至今,共办理、答复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和转递的群众咨询、投诉等信件265件次。
特约人员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目前,政法机关普遍建立了特约人员工作制度。
最高法于2009年出台了《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首届聘请30名非中共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
最高检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聘请96名特约检察员,并出台了系列实施细则。目前,全国28个省级检察院和254个地县级检察院开展了特约检察员工作。
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至今已担任6年最高检特约检察员,由于其尽职尽责,5年任期结束时,又被最高检续聘。
在张皎看来,“我们掌握到的一些涉嫌执法不公的案件,转递到最高检,每个案件都会有答复。从这个角度讲,非中共人士的监督机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公安部制定完善了特邀监督员聘请办法和工作联系制度。自1998年以来,先后聘请了139名非中共人士担任公安部特邀监督员。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专门邀请了15位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参观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成果展览。
参观完展览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旋即召开座谈会,邀请特邀监督员们谈感想,提意见。
致公党中央委员于炼建议,要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工作,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由于犯罪成本低,造假者冒险造假很合算,所以要加大处罚力度;民建中央组织部部长李世杰建议,公安机关今后还要加大执法力度。这些观点和建议为公安部制定下一步的工作,带来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司法部则制定了《关于司法行政特约监督员聘请阶段工作方案》,对深化开展聘请特约人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外民主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担任特约人员等工作,非中共人士在司法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
2009年以来,最高法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非正常信访的终结机制”等专项调研,在修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等司法解释时,专题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相关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最高检在办理某部门一名干部受贿案时,曾邀请3名特约检察员共同研究讨论案件,听取意见建议。
公安部组织各种调研活动80多次,特邀监督员提出了增加看守所警力、修订《看守所条例》等建议,得到公安部的采纳。
非中共人士的介入,使得司法工作更加公正透明。截至目前,最高法共邀请非中共人士旁听案件庭审6件,共有26名非中共人士参加。
最高检组织特约检察员旁听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庭审活动,请他们对检察官在法庭上的公诉活动提出监督意见,效果显著。
非中共人士充分行使对司法工作的民主监督职能,促进了司法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加司法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推动了司法体制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