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时讯

我市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科学发展观宣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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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0-27 15: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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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非公制企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非公制经济人士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全市非公制企业科学发展。1023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共同举办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科学发展观宣讲报告会。市新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金志强向企业家通报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情况。

金志强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主体之一,不仅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对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进统一战线巩固和壮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明确提出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也是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次积极实践。

金志强强调,要深刻认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推动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需要。我市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活跃、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非公有制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虽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也存在诸多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一些阶段性特征和成长中的问题,对于非公企业走科学发展之路,提出了迫切要求。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能够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探索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非公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团结广大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由于所有制不同,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党员的思想状况也不同。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落实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走科学发展之路,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需要。非公经济人士是非公企业的投资者和决策者,企业如何发展,很关键的因素在于企业主。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示范、带动、帮助、教育、引领非公经济人士走科学发展之路,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树立企业与社会的共荣和谐的理念,采取科学发展的措施,形成科学发展的机制,构建和谐的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金志强向企业家介绍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即:“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开展。当前特别是要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围绕工业经济百日攻坚,加快构筑“31”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助推企业转危为机、跨越发展,千百计保增长,为我市继续在全省保持“一高一领先”努力作贡献,确保科学发展上水平。

金志强希望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与企业党组织共同学习理论、共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发展战略。科学发展的践行者,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参与市的第十次“春风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造福人民,争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同时努力畅通党员职工利益表达的渠道,倾听员工的企盼和呼声,为党员职工建言献策提供有效途径;要为本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和场地,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报告会还邀请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郑仓元教授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学习辅导报告。全市参加会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外出资人和各区、县(市)非公有制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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