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桐庐县落实“三大举措”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成果
一是进一步做实“重点帮扶”。针对以往帮扶力量分散,成效不显著的问题,制订民族村5年帮扶规划。按照“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从2013年起,在5年内,每年确定1-2个民族村,争取各级帮扶资源的集中配置,实现帮扶成效的最大化。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当年重点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文化建设等项目的扶持和上级有关扶持项目的配套。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按照“优先安排、优先计划、提高标准”的原则向重点少数民族村倾斜。同时,积极引导非公经济、民主党派、知联会、宗教界等社会资源组团服务民族村。
二是进一步做优“一村一品”。按照“优化布局,形成特色”的思路,以民族村发展项目库为依托,通过分类指导,鼓励和引导民族村立足实际,做大做精优势经济产业,着力构建“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近两年来,已累计投入近500余万元用于民族村特色产业的整合发展,培训农村技术人才2000人次,巩固了民族村万亩高节竹示范园,千亩茭白、千亩杨梅基地,百万羽土鸡养殖场、高山有机茶种植场等一批上规模、有影响的农业基地。打造了新丰铁钻石牌竹笋干、中门香山土鸡、莪山畲香虹牌红曲酒等特色农业品牌。为民族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进一步做精“特色村寨”。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作用的发挥,重点规划中门、新丰两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前中门民族村已投入资金900万元,集中实施了村居点拆旧建新、村庄整治、道路基础设施和入村口文化公园建设等项目。新丰民族村围绕民族村古居的传承保护,先后投入500余万元,对传统民居进行“原汁原味”的保护开发,凸显畲族特色。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中门、新丰两大特色村寨资源,发挥其相互毗邻的优势,将新丰——中门片列为全县发展乡村旅游4+1示范点,先后举办中国(桐庐)休闲乡村旅游季以及杭城农家养老游等活动,进一步打响了桐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