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应重视保护和使用国产医疗器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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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26 07:39:11
来源:admin
目前,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整体医疗装备水平较低,医疗器和设备中15%左右是上世纪70年代前后的产品,60%80年代中期以前的产品,其更新换代过程本身就是需求释放的过程;当今“新设备、新收费标准”政策、医院分级评审和覆盖面广、城乡并举、民营医院的快速增长,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为争取或维持在本行业中的技术优势等,更是刺激与加剧医疗器械设备的购置热。近些年来,国外厂商不断将新设备推向我国市场,从而导致我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整体的快速上涨。我国每年要花数亿美元的外汇从国外进口大量产品,国内近70%高端医疗器械市场已被发达国家公司瓜分,核磁、MRCT等医疗设备市场,主要集中在GE、西门子和飞利浦等外资公司。国内三级医院一般均采用进口医疗器械,二级医院也有 2/3的医疗器械是进口品。有调查显示,全球医疗器械销售额中,美国所占份额高达41%,欧盟占27%,日本占14%,中国仅占2%。同时,外国跨国公司通过技术、资金、产业链以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挤压国内企业生存空间,谋求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医疗器械行业的控制,无疑对我国相关产业安全构成威胁。至今,美国仍执行着1933年其制定的《购买美国产品法》,国内产品优先是美国政府采购政策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即使参加了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国家,虽然对政府采购已做出国民待遇的承诺,但在政府采购中外国产品的采购数量却极为有限,大量采购的仍为本国产品。加拿大、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国家,政府采购的90%产品由国内供应商提供,而其他《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国的国内采购数约占60%,一些小的成员国购买反而更加国际化。在临界值以上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外国产品所占比例日本为16%、美国9%、加拿大20%。为此建议,我国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重视与充分考虑支持国产品牌的问题,以保护、使用和发展我国医疗设备的自主品牌;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日益规范化,医用设备采购相关法规应逐步完善,指导有关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选型,发布市场信息,扭转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大型医用设备供需状况定期进行评价,为决策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设备配置规划提供参考;将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采购、使用管理等环节统一标准,严格监督管理;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大型设备的采购中自主品牌的采购比例,给医院一定的选择自主品牌的自主权和激励措施;为自主品牌搭建融资平台,扶持国内相关企业快速成长,使其获得更充足的资金支持,促进提高医疗器械设备的研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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