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将3个月哺乳假纳入产妇必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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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29 07:40:03
来源:admin
由于长期从事产后访视工作,我认为,将3个月哺乳假纳入产妇必休假在现阶段显得十分必要。现代科学证明,母乳是营养最全面的婴儿食品。为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孩子一生中有两个生长高峰期,第一个生长高峰期是一岁以内,特别是6个月以内,是高峰期中的高峰。用母乳喂养,是婴儿良好生长发育的保证。母乳含有4个月内婴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所有营养物质,(孩子在4个月前应完全由母乳喂养,不必加任何辅食。一般来说,母乳喂养可以持续到一周岁左右,)尤其是在婴儿发育最关键的头46个月,产妇应尽可能做到母乳喂养,不要用乳制品代替母乳。世界卫生组织(WHO)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在大量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向全球联合倡议婴儿出生后最初六个月纯母乳喂养最新标准,并建议产妇坚持哺乳24个月以上,以此作为人类哺育婴儿的最理想方式。

母乳喂养对孩子、对母亲都有不可替代的好处,母乳喂养的七大好处是:1.预防儿童肥胖症;2.预防儿童肝病; 3.预防儿童中耳炎;4.促进儿童大脑发育; 5.减少儿童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发生; 6.降低孩子成年后冠心病的发病率;7.减少喂奶妈妈患癌症的几率。

但是,尽管母乳喂养有众多的好处,母乳喂养的理念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母乳喂养的比例仍然不高。据调查,分娩方式、孩子情况、职业因素成为影响母乳喂养的三大原因。而对城市的职业妈妈来说,职业因素的影响占了很大比例。据统计,城市妈妈在新生儿3个月时,母乳喂养率为80%6个月时下降到61.8%,而农村妈妈的这两个数据则为91%84.72%,大大高于城市妈妈。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产假和哺乳假规定,产妇必须享受的假包括:90天产假+30天晚育假,如难产,再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加15天;而在授乳期间内,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有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此外,虽然也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享受哺乳假六个月,但事实上,很多单位没有哺乳假,而不少职业妈妈因怕失去工作或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也放弃了非强制休息的哺乳假。由于城市范围的扩展,工作强度的增加,工作节奏的加快,以及工作的协作性、延续性等因素,使得每次三十分钟哺乳时间不具操作性,往往上班后不久便停止了母乳喂养。

从实际情况来看,针对哺乳期女性的相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从长远来说,母乳喂养对提高人口素质大有裨益。建议将三个月哺乳假纳入符合国家晚婚晚育政策的产妇必休假期,确保职业妈妈在婴儿生长的关键期能有母乳喂养的时间,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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