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低碳经济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也足以构成对人类生存质量的威胁。据悉,一套毛坯房因为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比开发商直接提供的装修房多产生约两吨,有关数据表明,房地产业、建筑业在碳排放占的比重达到了 50%-60%。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一直表现出以煤为主的特点,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占到了70%左右。虽然政府和企业一直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供需结构,但煤炭生产消费比例较高这一现象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使人们感受最深的是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承受能力,大量的汽车尾气排放直接污染空气,有限的空间容纳不了无限发展的汽车,于是产生道路拥堵、汽车挤占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更有甚至,毁绿停车,为自己和他人制造恶化的生活环境。
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全球气候变化这一时机,迅速从高端概念演变成全社会的行动,在新能源汽车、工业节能、低碳建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方面展开新一轮的研究,形成符合低碳理念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低碳经济的关键问题。
第二、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财政和税收政策方面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石化能源低碳化,降低煤炭的消费数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强自主创新,开发低碳技术、低碳产品,致力于消费的低碳能源替代(如:推广运用光伏技术、发展与此相关的低碳产业等)。
第三、企业要科学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要加大排污资金和技术设备的投入,解决废汽、废水排放问题;远期要解决企业生产发展方向的转型升级问题,使企业长远目标与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项目建设为载体,积极培育低碳经济产业体系。
第四、政府部门要积极进行政策引导,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鼓励发展、调整转型、限制淘汰的产业和产品目录,在宏观上把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在此前提下,清理整顿政策法规,凡是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方向的政策法规,要在一个五年计划内清理整顿完毕,建立全新理念的低碳经济法规体系,开创低碳产业新的空间,促进低碳市场在中国得到更快更稳健的发展。
第五、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通过财政支持和价格杠杆使人们感到便捷的同时,享受低碳生活福利,同时辅以公交优先的交通法规引导人们改变出行方式。在汽车能源方面,采用世界最新科技成果(如:电能、光能、低排量混合电动、空气发动等),鼓励单位或个人的汽车向低排放或零排放方向发展,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