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房产新政后百姓疾呼保障退购人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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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05 20:58:53
来源:admin
4·15以来,这波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让全国非理性的楼市降下了虚火。因为此次的房产新政主要是针对购房人贷款条件和贷款利率。所以很多购房者在新政出台前与房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支付了定金或首付款后,却因为不符合贷款条件不能再向银行贷款,而开发商又不愿意退还定金和首付款。此类购房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新移民杭州,在外地有购房记录,或者在杭州居住还不满一年以上的购房者。二是杭州居民,原有住房,想改善居住条件者,因为首付比率提高或者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而无力购房者。三是杭州居民,想通过购买房产来应对目前的通货膨胀,结果付定金或首付款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

我们认为,相对于房产公司来说,这些购房者都是弱势群体。他们在签订购房合同和支付定金协议时,面对纷繁复杂的合同条款,根本不知道其中的陷阱和奥妙所在。银行新政一来,受伤害的首先不是房产公司,而是这些普通的购房者。政府作为出台房产政策、执行房产政策的部门,有义务保障普通居民的合法利益,对于那些因为房产新政后不能贷款,或因首付款提高而无力购房者,应该出台政策,让开发商或中介公司无偿退还房款,支付其间的存款利息,以保障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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