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内需潜力 促进农村消费
一、杭州农村居民消费现状
随着收入的增长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杭州农村居民消费信心逐渐增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快速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主要有以下特点:
1、消费增长高于收入增长,消费水平高于全省与全国的平均水平。据统计,200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达到11223元,比1998年人均消费4181元增长了1.7倍,年均递增10.4%,高于同期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杭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比全省高约30%,比全国高约67%,而且差距正在拉开。
2、生活消费占绝大比重,农村家庭生产功能逐步弱化。自1990年以来,在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生活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重降中有升,占总消费的比重达到78.3%;家庭经营支出、购置生产用固定资产支出、其他非借贷性支出在总消费中的比重升中有降;税费支出明显降低。农村居民总体消费结构表明,农村居民家庭生产功能正在弱化。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增长,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生产经营性支出(消费)也在减少。
3、住房消费仍是重点,交通、通讯消费已成亮点。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结构中,食品、住房、交通与通讯依次位列农村居民消费的一、二、三名。值得关注的有两点:一是农村居民居住消费稳中有升,自2005年以来都保持在20-22%的相对比例。住房消费是农村居民家庭最大的消费,农村居民的积蓄最终大多用于住房消费。据调查,农村居民建房平均每户费用20万元—30万元,平均每人5万元以上。二是农村居民交通、通讯消费增长迅速,这两项消费占生活消费的比例从1990年的0.9%增长到2008年的12.6%,增长速度最快。
4、耐用消费品保有水平较高。近年来,农村居民家庭基本耐用消费品增长较快,与2000年相比,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彩电等主打家电产品都增长1倍以上,空调机增长10多倍,电话、手机、生活用汽车从无到有,快速进入普通农家。农村居民基本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与城镇居民相比差距也不大,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在住房、家电、通讯工具等耐用品上很舍得花钱,甚至是提前消费,这说明了他们消费观念上的改变。
二、杭州农村居民消费潜力分析
1、农村居民消费偏好强烈,为扩大内需增加了内在动力
(1)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仍保持较高水平,居住、食物和交通通讯是三大消费热点。
(2)农村居民收入需求弹性高于城市居民。2007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需求弹性比城镇居民高一倍以上,尤其对住房和交通、通讯需求较旺,表明农村居民消费偏好强烈,也说明农村居民满足程度较低,还有很大的潜在消费空间。
2、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扩大内需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杭州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1998年-2008年的10年间,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以10.3%的速度递增。良好的收入预期使农村居民可以放心消费,经常出现消费大于当期收入的情形。
3、农村消费环境的不断优化为扩大内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1)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奠定了农村居民消费的基础条件。近年来, “百千”工程、 “联乡结村”、“通达工程”、“1250”工程等建设项目以超强力度推进了杭州新农村建设,使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新农村建设早已跨越路网、电网、水网等初级阶段,进入商业网、信息网、生态网的构织阶段。
(2)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农村居民消费的基本要件。到2008年,农村连锁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便利连锁店村级覆盖率达90.3%,为农村居民购买消费品提供了极大方便。
(3)政府的积极引导有利于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为了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市财政对2005年至2007年新建和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连锁门店进行资金扶持。2008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农村消费,市政府又推出了“2+8”消费模式,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的有效措施。2009年以来,为响应国家“家电下乡”的号召,2009年1至8月市财政累计补贴1090万元,促进家电产品销售1.8亿元;为了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拉动农村内需,2009年下半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农村住房建设改造相关政策,计划在今后4年内完成12.5万农户的住房建设改造。
可以预期,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消费环境的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的及时跟进,农村内需增长一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促进杭州农村消费的对策建议
1、加快农民增收,提高消费能力,解决农民“能消费”问题
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唯有收入增长,消费才有可能增长。扩大农村内需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增加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购买力。一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帮助农民增加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二要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办好乡镇工业功能区,做大做强特色块状经济,发展农村连锁商业,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比重。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现代家庭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四是提高农村居民保障收入,使农民成为拥有薪金、股金、租金和保障金的“四金”农民。五要培育中心镇、中心村,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改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快农民转移就业,拓展农民就业渠道。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六要按照“结对帮扶落实到乡镇、扶贫重心下移到村、扶贫对象明确到户”要求,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
2、健全保障机制,增强消费信心,解决农民“敢消费”问题
只要后顾之忧消除了,百姓就会放心消费、积极消费,潜力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就能得到全面启动。一要按照“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总体思路,以“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二要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医疗信息资源,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要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农民和农民工的制度性保障收入。
3、加快统筹建设,带动农村消费
按照“挖内涵、出特色、创精品”的要求,以西部县市和6条生态带为重点,发挥景区、城郊、平原和山区优势,挖掘地域文化,做足特色文章,培育一批宜居、宜业、宜文、宜游,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风情小镇”。
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坚持规划引导,分类实施,按照“省里任务翻一番、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制定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规划。保持杭州村落的特色和特点,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坚持“二合一”模式、“改造修缮”模式和“二选一”、“民建公助”、“改造修缮”等多种模式相结合,推进住房改造工作。
推进“中心村培育工程”,把中心村培育作为“百千”工程的重点来抓,探索建立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新机制,推进农村人口、产业和公共服务的集聚。加快实施下山移民工程,按照“进新村、安新居、就新业、成新人”的要求,以提高高山、远山和地质灾害地区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为工作目标,以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和工业功能集聚区为安置重点,以搬迁型向集聚型转变为工作中心,结合宅基地整理复耕,盘活土地资源;结合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居住环境;结合农村集聚,促进人口布局优化,使下山移民成为农村人口集聚的主载体、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主渠道、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主平台。
深化“联乡结村”共建活动,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坚持党政、部门、企业、群众“四位一体”,坚持经济帮扶、教育帮扶、科技帮扶、文化帮扶“四管齐下”,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四高”方针,总结经验,提升档次,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加快步伐,提高绩效,使城乡统筹上台阶,结对共建上水平,农民群众得实惠。
4、完善消费政策,引导农民消费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了家电下乡政策,农村居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声誉,一举三得。但该政策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销售网点明码标价不规范,标有特价,把非招标品列为招标品;各销售网点把最高限价作为固定标价,没有及时下调价格,农村居民误认为最高限价是政府订价;部分中标产品功能、款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地农村居民的需求;申领财政补贴手续不够简便,要凭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补贴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等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不仅如此,各区、县家电销售情况均衡分布,杭州农村居民并未像政府预期的那样出现一轮家电抢购热。道理很明白,因为杭州农民家电拥有率很高,与城镇没有多少差距。所以,“家电下乡”政策可以适可而止了。要根据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和收入需求弹性,出台更能体现其消费意愿的政策措施,如针对住房、交通、通讯等消费制定政策措施。可在实施“家电下乡”的基础上,组织水泥、钢材等建材产品下乡,因为农村居民有钱后最大的愿望就是建新房子,有了新房才会购买更多的家电产品。同时也可将家具、纺织服装、农资等产品纳入下乡范围。
5、营造消费环境,方便农民消费
建立起多载体、多层次、多渠道的流通网络体系。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积极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把城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租赁、直销、代销等流通形式引入农村市场,为农村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推动质优价廉商品进入农村市场购销平台,切实降低采购成本与价格,使农村居民真正能够得到实惠。
推进产品团购。积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建筑装饰材料、电器等产品团购,引导农村居民开展合作消费。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建设集日用品、农资、药品、电信产品、邮政产品销售及家政、休闲、娱乐等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居民安全消费和便利消费。
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保护农村居民消费权益,对售假制假行为依法进行公开的严厉处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经常传授、讲解有关商品辨别真伪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农村居民识别商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