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励更多企业家参与大学毕业生创业孵化导师工作的建议
但是,对应在杭高校每年10万人毕业生,这个创业率和成功率远没达到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远没达到大多数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愿望。同时,由于国家对“创业导师”没有一个可衡量的标准,目前只能进行浅表性的探索和尝试。
在目前聘任的“导师”中,不少是社会知名度颇高的成功企业家。但是在随后的具体工作中,由于社会活动繁多,没有太多时间对待孵化企业进行深入辅导。甚至有一些社会地位高、声名显赫的导师没有出席过一次活动,没有指导过一家企业。而聘任部门也没有相关的制度要求,结对双方的期望值存在偏差,最终影响孵化效果。加上政府目前的政策都是倾向于帮助被孵化企业成长的政策,缺乏鼓励更多企业家参与创业导师工作的政策。因此,为了让创业导师工作保持有效性、长效性和实事性,激励更多企业家参与大学毕业生创业孵化导师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革创业孵化结对方式,一方面全面了解想创业大学毕业生的思路和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另一方面请创业导师根据各种企业优势从互补型角度入手挑选结对对象,改变目前拉郎配的现状,消除导师们因为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现象发生而未能尽心指导的顾虑。
二、建立创业孵化工作制度,明确导师的工作方法和沟通指导时间安排。在一家企业里允许根据指导学生的不同情况分别在本单位内部选聘不同时期的导师,以解决成功企业家一人指导多人时时间精力不够的问题,提高孵化效果。
三、出台激励政策,使更多企业家参与创业导师工作。可以根据孵化结对的数量和指导效果设定不同的税收奖励等政策,并认真总结已经孵化成功的好经验,通过广泛宣传,使更多企业家认识到担任创业导师对企业发展的有利因素,最终实现创业导师制度的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