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把收入分配改革写入“十二五”规划中
今年是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而未来10年是全面小康建设的攻坚10年,也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必须要处理好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建议把收入分配改革能在“十二五”规划草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并有量化目标,为顺利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奠定基础。
二、加强工会在企业劳资谈判中的作用
改革当前的工会制度,企业工会组织领导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工会领导工资采取职工工会费和政府补贴等形式支付,脱离企业主的制约,使其围绕“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目标,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在企业劳资谈判中的作用,为保障职工的权益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三、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开征遗产税。
当前,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点已不符合设置初衷,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下放到地方,由各地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并适当调高高收入者征收比例。同时,规范开征遗产税,鼓励高收入群体支持国家福利事业。
四、地方最低工资以制度形式上浮。
当前,很多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过低,而且上浮时间不及时。我国目前已经总体上越过了人均GDP3000美元,但很多企业仍在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对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将产生严重影响。建议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每年的经济增长率上浮,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