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完善我省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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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5 08:17:03
来源:admin
2009年起,浙江省高考英语听力测试作为高考三项考试(英语听力考试、信息技术考试、通用技术考试)之一单独进行,且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 PETS)接轨。测试总分30分,分别于每年的9月和3月进行,每名考生可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取高的一次成绩为高考听力测试成绩,成绩两年有效。

    不可否认,英语听力测试受外界环境、音响设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给每位考生两次报考机会,一方面体现了其人性化的一面,毕竟多一次机会多一份成功的希望,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心理负担。这样的改进有相当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但是从实施的两年来看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1、高考升学的高竞争性决定了学生分分必争,使得大多数学生即使在第一次听力测试中取得了接近满分的高分,也会化大量的时间准备第二次听力测试。出现这样的现实局面必然加大了学生课业负担,与设计愿意相背离,与“轻负高质”教育相矛盾。

    2、英语听力测试尤其是第二次测试时间过于靠近高考时间,干扰其它高考科目的正常复习,剥夺过多的复习时间,使英语听力所占的分值与所需课时不相统一。

    3、由于学生可以相对自由的选择任意两次英语听力测试,而不同次的英语听力测试难易也存在明显差异(如20093月份的听力测试明显比20103月的难)。因此,这样的测试方式的改进的公平性与科学性也颇受质疑。

    4、高考三项科目考试的社会关注度无法与真正的高考相比,如学校附近的噪音控制等需要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没有做得与高考一样好,甚至根本没有去做,学生听力的外部条件反而不及原来的合卷考试。

为此建议:

1、将每年9月和3月的两次听力测试合成一次,分上、下午两场完成。取成绩高的一次作为高考英语成绩。考试时间尽量放在高三的第一学期完成(如9月)。试卷可任采用PETS试卷。

    2、取消学生自主选择,变选考为必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体现高考招生的公平性。

    3、做好听力测试的配套服务,如工地停工,校园附近交通管制,噪音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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