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对住宅楼相邻接的裙房可开设蒸煮类等无油烟污染餐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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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01 09:12:28
来源:admin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210号令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511日起施行)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相关规定,对与住宅楼相邻接的裙房,以及住宅楼下的商铺引进餐饮有严格限制。目前杭州市的住宅小区,基本不配备独立的商业用房,一方面小区配套商铺绝大部分不符合设置餐饮要求,另一方面是群众的就餐需求无法满足。针对这样的现状,有以下建议:

一、建议允许在住宅楼下开设不产生油烟污染的蒸煮类餐饮,以减小群众就餐需求的缺口。并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来防止这类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超范围经营(如进行煎炒)。扶持和培育一些如“蒸功夫”一类的蒸煮类餐饮,一方面可以倡导健康饮食文化,另一方面培育出“肯德基”式连锁经营店会自我约束,注重形象,不会为利益而违法超范围经营,有利于城市品味的提高。

二、建议不要“一刀切”式的禁止餐饮,如果拟设餐饮,经过与所在住宅的居民和业委会沟通协调,采取相应环保措施,能征得所在住宅的居民和业委会一致同意,可作为行政许可开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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