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收房产税的建议
他们认为,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是促进和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的主要举措。住房不管是作为投资品、商业消费品,还是人民生活保障用途的需要,对此征收必要的税费是合理和必须的。同时,针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独特发展模式、经济运行和国情的现状,成员们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要有差别性,有以下四点建议:
(1)对每一户用于自住的一套房产,不能征税。要兼顾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向他们征税显失社会公平。
(2)征税税率应有差别。从住房保障的角度出发,应从70
(3)推进和开征房产税不能搞试点。如有地方先行试点,其他地方极易打擦边球,使出台政策难以把握。
(4)房地产税不能由国家税务总局自行制定。这个税种对国民经济影响重大,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