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对征收房产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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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22 07:38:56
来源:admin
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渐深入,有关房产税的坊间传言愈演愈烈,甚至被业界称为“本轮调控的最大悬念”。531,国务院在《发改委关于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表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被视作中央对于房产税作出的最新表态。对此,致公党市委会部分成员也表达了自己的见地。

他们认为,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是促进和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的主要举措。住房不管是作为投资品、商业消费品,还是人民生活保障用途的需要,对此征收必要的税费是合理和必须的。同时,针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独特发展模式、经济运行和国情的现状,成员们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要有差别性,有以下四点建议:

1)对每一户用于自住的一套房产,不能征税。要兼顾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向他们征税显失社会公平。

2)征税税率应有差别。从住房保障的角度出发,应从70-90M2划界来制定政策,90M2以下税率要低,建议小户型的税率控制在1%范围内。

3)推进和开征房产税不能搞试点。如有地方先行试点,其他地方极易打擦边球,使出台政策难以把握。

4)房地产税不能由国家税务总局自行制定。这个税种对国民经济影响重大,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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