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遭遇意外,尴尬建议强化措施防止利益集团绞杀新政
虽然高端物业由于其品质、地段、环境等优越的特性,确有价高的理由。但也可能是特殊利益集团“以点破面”抵制甚至反扑楼市新政的招数。可见,当前的楼市新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阻力和危机,具体言之:
1、利益集团拿楼市新政影响经济发展、影响GDP增长来说事,以“中国经济倒退论”要挟中央。部分开发商大放狂言,称房地产滑坡、低迷,必将影响经济增长,并利用资金优势借助媒体和专家之口给这种论调造势。
2、楼市新政对股市的影响也可能会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绞杀楼市新政的另一个说辞。近一个月股市暴跌,市场认为是楼市重拳出击起引发,这排除特殊利益集团密谋通过A股市场的暴跌向楼市新政示威的因素。
3、一些地方政府也会借助新国十条中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说法,大做文章。一是认为,本省本市不在“部分城市”范围内,二是曲解“过快上涨”,将之解读为不是不让上涨,更不是让房价下跌。
4、部分商业银行出于经营业绩考虑消极对待中央楼市新政。
5、房产开发商抵制房地产新政,或延期开盘,或捂盘惜售,房价依然居高不下。
“住有所居”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为防止利益集团绞杀楼市新政,治标又治本,从长远来看,要根本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如下:
一、从豪宅开始启征物业税
开征物业税能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价格虚高的问题,物业税应当早日出台,并从豪宅开始征收。
1、物业税的基本作用是节约资源、促进社会公平,而豪宅则是最浪费资源、最有悖于社会公平的那一部分房地产,显然豪宅处于物业税征收的“首当其冲”地位。
2、物业税从豪宅开始征收,阻力可能会小一些。物业税是地方税,开征物业税的最大阻力来自于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一则,“土地财政”。二则,政府官员中有不少人还直接参与炒房获利。而从豪宅开始征收。“打击面”小,难以引致民怨,会比较容易推进。
3、推行物业税征收只能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就技术层面看,显然也应当是从豪宅开始。豪宅的“边界”相对比较清晰,建议实施的初期,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可先行实征。
二、改革政府官员考评机制
1、当前的官员考评机制中,GDP的考评占有很大比重,建议由单纯对GDP的考评变为对绿色GDP的考评,以改变地方政府官员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房地产的发展可带动大量的行业,对于GDP的贡献巨大,但房地产业相对于IT、生物制药等行业技术含量低,也不利于建设“生态城市”。
2、深入贯彻和落实新国十条的“考核问责机制”,对执行新政不力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包括商业银行进行坚决问责。
三、改革财税体制
当前,土地批租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方的发展离不开税收,而过多税收需上缴中央,不利于地方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议采取切实措施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增加地方税收留成,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依赖。不断探索新的土地出让方式和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等涉及土地市场的政策,促进土地价格的理性回归。
四、改善市场经济机制,使楼市资金回归实体经济
资本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根本宗旨。金融危机使大量实体经济受损,大量资金为保值、增值,涌入房地产、黄金买卖等投资、投机性行业,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央最近已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利于民间资本投向实地经济。建议各级政府根据《意见》精神,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同时,加快经济的转型升级,促使房产资本在退出楼市后能回归实体经济。
五、建议出台个人房产收益税
房子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性质的商品,不应作为炒作、追求高额利润的工具。建议国家出台个人房产买卖收益税,对二套及以上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所得的收益根据房产年限、投资房产数量、房产收益多少等参考个人所得税的形式采取阶梯式收税。尤其是对购房十年内的二套及以上房产的高收益课以重税,以控制炒房者的收益,抑制投机者的炒房热情。
六、商品房配建保障房
各类保障房的建设对于改善民生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建于郊区等城市边缘地带,保障性住房的郊区建设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却增加了出行、医疗等生活性成本,不利于真正调整收入分配差距。建议政府出台政策,要求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出售,杜绝保障性住房被边缘化的困境。同时,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杜绝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