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养老事业切忌搞“政绩工程”
但是,一旦大力提倡,大力发展,很容易把“养老事业”做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一些远离城区的豪华养老院,装修设计不亚于星级酒店,入住率却不高。既浪费建设成本,又浪费运营管理成本,还无济于问题的解决。养老,老人看重的是人情、亲情、便捷、熟悉,他们更希望在熟悉的社区,有熟悉的人群,有家门口的养老院,如果我们用投资建设豪华养老院的钱,补贴发展有资质的、连锁性的社区养老机构,将会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要把养老问题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试点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住宅区配套公建项目,并制定统一标准,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的养老机构以优惠的价格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政府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的监管,防止擅自挪作他用,防止变相房地产。
二是政府要转变角色,要成为养老事业的管理者,而不是经营者。养老虽然是一种社会福利性事业,但不可能完全由政府包办,应该允许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并给予更多鼓励和扶持,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将中高端养老机构推向市场,由政府扶持社会力量,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开办一批“面向社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民办养老服务实体,按市场化模式运作。而政府主办的福利机构,主要面向低端人群,要降低准入门槛,面向“三无”、“五保”、“低保”、劳模、烈军属等人群,做好“兜底”的养老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逐步使居家养老政府兜底买单的服务费价格向市场价格靠拢,以提高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并逐步培育起合格的养老服务市场化力量及多层次的服务市场,实现养老服务市场化,并最终形成一个政府和民众合理分担养老负担的良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