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建立停车联动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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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19 08:06:14
来源:admin
杭州的停车新政自2008年实行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矛盾,但在实行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住宅小区附近划出的停车泊位满足不了停车需要,特别是一些办理了停车泊位的车主,由于规定停放区域的车辆已满,只得停放他处,又被收取停车费用。

2、营业大巴、货运车辆占用停车泊位的情况比较普遍。

3、部分停车泊位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为此建议:

1、建立一定范围内的停车泊位联动和备停场地机制。当一个区域内的停车泊位满足不了已办理了包月停车泊位市民停车需要时,由管理员按就近原则引导停到不属于原指定停车泊位的场所,并免收停车费用。另外,在发放包月证的时候,按就近原则指定备停场地,备停场地可以是其他公共停车泊位,也可以是附近的机关、事业单位场地。

2、严格审查车辆权属,禁止营业车辆、货运车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车停放在小区附近道路的公共停车泊位上,这些车辆的停放加剧额停车矛盾,占用了大量场地资源,也违背了设置道路公共泊位的初衷。

3、公共泊位管理单位应加强停车管理,改变现在重收费、轻管理的模式,定时检查,并邀请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小区居民参与检查。

4、住宅小区附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开放停车场地,满足市民停车需求,为解决停车矛盾做出表率。

5、对收取的停车费用要进行审计,如果有盈利,应适时调整收费金额,让利于民。

6、对违法停车的情况要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在已经设置了停车泊位的道路另一侧违法停车、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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