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甘肃舟曲在灾后重建民居房屋过程中应强化质量监管力度

字体:
发布时间:2010-08-24 07:49:27
来源:admin
据甘肃省甘南藏族州政府812日上午发布的消息,舟曲灾区灾后重建工作已全面启动,最迟明年6月底完成。同时规定农村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建的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城市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央每户平均补助2.5万元。安置资金将来自中央财政安排的5亿元综合财政补助。让广大灾民从灾害困境中走出来,能住上质量更好、更安全的重建房屋,逐步开始新生活。

但近年来,从各地媒体披露的部分地震等灾后灾区重建民居房屋质量来看,还是令人忧虑。对此,甘肃省及灾区州、县政府各级领导,应引以为鉴,高度警觉!为此建议:

一、灾后重建是专业技术性极强的政府行为。建议甘肃省政府和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结合舟曲灾区实际,及时出台《舟曲县城乡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公开招标后指定的建筑工程队集中建设等情,及时公布于众,让灾民知情知政,便于社会对灾后灾区重建民居房屋质量等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监督,力避“豆腐渣”工程出现。

二、确保舟曲灾后灾区重建民居房屋质量,当地政府应及时组建一支建筑、工程监理,质监、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现场巡查工作队,每天主动深入灾区重建工地现场,进行基础开挖、宽度、深度和库梁、混泥土配料浇灌、水泥标号、钢筋密度、施工程序规范等情进行现场技术质量、安全全方位把关指导和监督。一旦发现没有按照《方案》规划、设计程序进行施工或者所使用的建材不达标等情,要及时阻止继续施工,甚至要求推倒重建,确保灾区重建民居房屋质量第一。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在媒体进行曝光。

三、招标后的建筑单位,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加监管,决不能让其再层层转包,防止一些“黑心”承包头,从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乘机发“国难财”而出现“豆腐渣”工程现象,既伤了灾民们的心,又损害当地政府形象。

]]>
推荐快速链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2007-2025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35058号-1

单位地址:富春路188号B座26楼 邮编:310006

技术支持: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