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在医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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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28 19:54:46
来源:admin
随着各类轿车、电动自行车家庭拥有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磕碰在所难免,当造成人体受伤时,保险赔偿要根据医院检查、鉴定结论,经相关专家论证,才能赔付。而被撞人或受伤者,因经济条件等原因或者事故责任人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一定的款项以及时实施医疗救治时,目前医院无法开具此类收据证明,只能将款项直接打到伤者账上,使得垫付款不能据实结账,往往造成处理不公,损害了一方利益。

为此建议:在医院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资金专户”,使得伤者在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同时,责任人真正能按规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减少由此带来的相互协商产生的种种不必要的矛盾,做到处理有据可依,确保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以避免无理取闹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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