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改进乡镇信访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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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20 07:28:17
来源:admin
乡镇信访工作已经成了许多乡镇的“老大难”工作,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1、接访成“头号工程”,牵涉基层干部太多的精力。信访工作的属地管理原则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叉重叠,造成了责任主体不明,有些信访件作为乡镇,既不是引发信访案件的单位,也不是主管部门,但处理这类信访案件,乡镇都作为“责任主体”,在面对此类上访问题时,处于“两头怕”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反映的问题没有职能或权限进行处理,只能协调;另一方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必须硬着头皮去解决。

2、无理访成“有理访”,问题越访越复杂。在信访中,有的要求过高;有的按政策已经解决,又提出政策之外的要求;有的坚持无理要求,甚至制造事端。但慑于 “一票否决”的压力,许多乡镇不得不委曲求全,把无理访作“有理访”处理,因处理无依无据,把类似问题越访越复杂,越访越多。

3、信访干部不堪重负,畏难情绪滋长。许多的信访接待处理,往往反复再三,使得乡镇信访干部心身疲惫,普遍存在畏难惧怕心理。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对乡镇信访工作予以进一步加强,并对目前的信访工作进行适当的改进,主要建议如下:

1、高度重视,给予信访工作有力支持。要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网络,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建立司法信访制度,把信访工作引入法制化轨道。同时要为信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加大普法力度,全面营造信访工作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基层干部群众信访法规和其他法律知识的宣教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自觉规范信访行为,全面提高乡镇依法受理信访、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攻克信访难点。建立健全 “大信访”工作格局。整合各方力量,变“单枪匹马”为“兵团作战”,寻求联合解决。

4、期待制度的改革,着力维护信访秩序。

一是取消“零信访”口号,不将信访量作为考核的依据。  信访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要尊重公民的“信访权”。建议不要将信访量作为考核的依据,而应该把信访案件的处理成效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

二是规范上访行为。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越级上访或基层还没有给出明确结论的,上级部门应不予受理。

三是界定无理访,不将无理访列入信访工作考核。要依照有关程序界定无理访,对已界定为无理访的,应不予受理,不列入考核。政府对待少数群众无理上访,要坚持讲政策讲法律,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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