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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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21 07:33:59
来源:admin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从1999年启动,至今实施11年,每年有数百万寒门学子因为受益于宝贵的低息贷款,先后完成学业,顺利迈入社会。但是,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在高校时连年度应偿还的两、三百元利息也不还,更有不少学生毕业后不按时偿还贷款。11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历尽风雨,首年试点,次年在全国实施。因第一个还贷期全国不少高校的违约率超过了20%。中国人民银行无奈下发《关于下达200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贷款计划的通知》,该通知让部分高校遭遇停贷风波。2004,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经过调研,推出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引入了“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这个政策让高校在整个助学贷款过程中承担90%的金融职能外,还要承担风险。尽管学校建立贷款学生个人信用档案,但是缴纳的风险补偿金仍然因学生违约被扣,一般大学每年50万左右。这样把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压力转移给了学校,学校很惆怅。根据11年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情况,为降低银行风险,《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又下发了。但是,新的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虽然加强和完善了风险防范机制,但并不意味着助学贷款就不存在风险。为此建议

(一)全国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1位直系亲人的信用担保(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6个月存款流水帐复印件)。

(三)尽快建立健全国家个人信用网。或者先建立贷款学生信用网络体系,对不守信者进行严厉处罚。处罚条例在办理手续时交给本人和家长各一份。

(四)国家动员“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承担大学生助学贷款。保险公司相比银行有显著优势:一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无论大学生毕业后去那里工作,保险公司均可派就近的保险公司人员去催收。二是公司有专业化团队,做助学贷款得心应手。三是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保险公司应将所有学生贷款信息上传至国家财政部,以备日后查实。国家财政部审核并直接向这两大保险公司划拨放贷总额的3%,作为“风险补偿金”以补偿因学生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同时起到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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