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若干建议
金融中心作为资金、人才和体系的集散地,其成功的要素是一方面它能够吸引大量资金(包括境内、境外)进来,另一方面它支持了实体企业的资金需求,并提供多渠道的融资服务,从而为金融资产提供最优化市场配置,创造极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考虑到“十一五”期间我市已围绕全力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就金融集聚区建设、创新发展新金融产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权基金)、组建市级再担保联盟和设立科技银行等方面作了大量基础工作,结合杭州自身特点和优势,结合国内外金融中心建设的成功实践,现就“十二五”期间杭州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中有关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建议如下:
一、设立区域OTC市场(股权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是金融市场里重要环节,目前上海、天津滨海新区已建立OTC市场,此外北京中关村、重庆、深圳、武汉等地也明确提出要建立OTC市场,建议杭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及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能够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推出并联合工商、税务部门共同研究探索建立多层次OTC市场。建议省、市政府应该研究并推出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
二、设立电子商务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休、闲产业专营银行或机构。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明确杭州城市定位为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电子商务中心,这对旅游休闲产业等三大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产业发展离不开银行业的支持,三大产业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不一样,普遍特点是轻资产、知识资本比重大、高市场风险、高成长和高收益,融资难是一个共性的瓶颈问题。传统金融机构信贷规则无法实现有效支持。建议市政府与银行界大力合作创新发展专营银行或机构,服务对象专业化,这也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市科技银行运作已近一年,积累了初步经验。产业与银行业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必将是今后银行业和企业共同发展的趋势。
三、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和引导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有关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机构等。发展民营金融机构,为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增添活力和持续力。杭州是民营经济大市、强市,这是杭州区别各地的最重要优势和特色。
四、设立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我市与台湾经贸合作紧密,台资企业众多,但总得看金融合作落后经贸合作,金融合作有基础、有空间。金融合作试验区的建设,可以吸引台湾金融机构来杭开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创业投资等业务,促进两岸金融交流、合作和创新。
本着高度重视、发挥优势和特色、加快启动、抢占先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金融监管体制,切实做到有效监管、规范经营,防范和杜绝金融风险。
(二)研究并考察上海建设国内及国际融中心的经验和制定杭州“十二五”金融发展产业规划,明确金融产业发展目标、重点、方向和举措。发挥产业引导作用。
(三)制定金融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重点是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特别是金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什么样的金融人才就有什么样的金融业务。中国历史上晋商的票号、胡雪岩的钱庄能开到全国,许多历史经验都值得借鉴。经济规律是不变的。
(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是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要主动积极争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方面更多的资源落户于杭州,走出杭州特色金融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