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学校法制教育亟需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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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22 08:17:18
来源:admin
学校法制教育是指通过普法形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是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在向有关司法部门了解表明,近年来,各地青少年犯罪数量趋于递增,且呈犯罪低龄化、作案团伙化、手段成人化、案情恶性的发展形势。公安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在16-17岁青少年罪犯中,85.1%涉嫌盗窃、抡劫、抢夺、伤害四类犯罪;在14-15岁青少年罪犯中,该比例更是达到92%。对此,各级党政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

当前影响学校法制建设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内部环节问题。法知教育方式单一重形式。如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时,往往是集合全校学生一起上大课,难以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法制教育时间太短,内容太少,关注不够,学生没学到什么法律知识;不少法制课教师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甚至解答不了学生提出的相关法律实践问题。

2、学校外部问题。现在许多学校周边环境堪忧,有些校门口就是小吃摊点、台球、网吧、游戏机房等转角就到,有的不远处就有卡拉OK厅、按摩店、美容、足浴中心等。

3、家长监管不力。随着留守儿童的大量出现和原有的非留守儿童组成了一支数量可观的缺乏管教的队伍。多数家长总是指望学校老师管教,自己又不配合,且有的家长一个劲地给子女零化钱,对子女的学习、思想等不闻不问,子女品行不好就认为是学校老师责任。

4、精神文化褪色。少部分人把拾金不昧当成是傻子,把助人为乐当成是别有用心等。

可见,当前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十分紧迫。为此建议

1、明确校园法制教育的目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不能停留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而要让学生明白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价值、意义及违法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让法律的精神内化为学生的自觉意识,成为学生的一种价值观,使知法守法成为学生立身处世的一种生活习惯。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时,不能只把眼光盯在学生表面表现和卷面成绩上,而要深入考察学生的言行、精神面貌和处世态度,要考察整个学校师生行为的合法性状态。

2、要创新形式。除必不可少的校园讲座外,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重要案件的展观,举行“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活动。必须要有一批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教学教学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具有资源保证。

3、工商、公安、城管、教育等部门多方合作,加大校园周边的整治力度,对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进行综合治理。

4、家长除关心孩子的生活,了解孩子在校表现,及时与老师沟通外,还要了解子女最好朋友,或是到校与孩子的朋友交流一下,教会他们如何和谐、快乐、优雅相处。

5、各界要大力宣传法律的重要性,充实校园文化,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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