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尽快开征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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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27 08:15:28
来源:admin
遗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抑制贪污腐败的主要手段。目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两个突出矛盾,一是人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二是贪污腐败问题的蔓延。

在现实生活中,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社会各种矛盾冲突的主要源头,应该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之一。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强化高收入人群税收监管,改变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体的现状,特别是尽快开征遗产税,可以大大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从当前查处贪官贪钱的去向来看,重要不外乎两个渠道:一是为子女积攒财富,购置资产;二是包养情妇。其中,贪官“包养情妇”可以从道德与法律的角度予以惩处,而开征“遗产税”则可以有效抑制贪官为子孙后代“聚敛”财富。

从国际上普遍实施的“遗产税”制看,征收税额普遍较高,税率大都在40%-60%之间,有些发达国家甚至高达80%。还有的国家实行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如应纳税遗产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应纳税遗产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应纳税遗产100万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50%。

遗产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补充,征收起点较高,征收对象主要是高收入者,是有利于“富二代”的健康成长,可以有效抑制“富人”代际转移,有利于减小社会成员间贫富差距,有利于杜绝贪官的“贪念”,它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政治意义。尽早开征遗产税,税款可以专门用于民生福利事业的建设,用于建立全民基本医保,建立全民社会养老,用于免费义务教育,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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