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载客营运问题
我市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载客营运,已经严重扰乱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影响到杭州的对外形象,也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特别是在节假日、车站码头,残疾人三轮车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和城市形象。残疾人三轮车载客营运又涉及到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生活安置等问题,存在很多关联性的政策。因此,如何采取有效的对策彻底解决残疾人三轮车载客营运,应该再一次引起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寻求综合之策,予以有效整治。
我们建议:
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我们要高度认识稳妥解决残疾人三轮车营运问题的重要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要维护城市交通和治安秩序,又要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二、保障生活,妥善安置。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大都文化水平低、就业机会少、资金缺乏、信息闭塞,加之残疾,就业较为困难。因此,建议把残疾人三轮车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予以相应的社会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消除因限制营运而可能导致的一系列潜在矛盾。社保、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残疾人载客营运三轮车的取缔治理工作,为治理和取缔残疾人载客营运三轮车整体工作的推进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三、制定措施,加大监督。对现有的残疾人机动车要重新予以确认登记,一旦确认,一律免费喷印醒目的“非营运”字样,只限于残疾人自己作为代步车行驶。同时,成立以市政府牵头,由公安、城管、交通、民政、劳动、工商、残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四、加大惩罚,长效管理。在保障措施跟踪实施的基础上,应该加大对非法营运者的查处力度,要在解释劝导的基础上,依法对个别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者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对那些转租、出租收取租金变相营运者,更要予以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