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急待观念嬗变
首先,应当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政府要明确政府权力与市场权力的界限,一方面积极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消除土地、资本、劳动力和能源等价格方面的扭曲,改变由行政机关定价或者受行政机关影响的定价机制,真正由市场来决定价格,以反映这些要素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迅速突破体制改革、社保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瓶颈,建立收入分配公平、藏富于民、社保健全和扩大内需、巩固出口与发展现代服务相辅相成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格局。
其次,政府还应为经济转型提供足够的政策性倾斜与激励。经济转型,需要政府对国家的产业结构进行正确的决策和引导,并以制度保证掌握新技术的人力资本获得这种新技术带来财富的权利,以科学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转型。同时,对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要有“质”的突破性改革。城市化的推进是扩大内需的有效方式,可以有效扩大消费、拉动投资、消除区域不平衡,应该利用好产业结构的“升级”,后来居上地在中西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经济进入下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做准备。
第三,要尽快制定加快产业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的考核机制。在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的共识下,政府亟须积极营造条件使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市场主体的普遍行为,并通过相应的检查督促、考核评价推动实施。无论是引导企业承接世界产业结构与技术转移,还是加大对战略领域的关键技术投资,以及合理整合发达省份的研发与制造能力,以高水平的自主创新引领产业结构升级,都需要发挥相关部委的协调与考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