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我市利用公交车载电视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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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1-28 08:13:30
来源:admin
年关将至,盗窃、抢劫等案件有所抬头,给我市治安带来一定压力。随着视频监控系统在我市各单位、公共场所的普遍应用,许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能够被清晰拍下体貌特征,这些影像资料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捕案犯提供了重要线索。然而公安机关仍然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及时间去寻找犯罪嫌疑人。

而当前,我市公交车载电视正在逐步实现全面覆盖,通过全天滚动播放节目,使乘客在乘车出行途中即时了解新闻事件、生活资讯等信息。公交乘客这一群体不仅数量庞大,且流动性大,因此车载电视的信息传播面较广。而其强制传播的特点,也使得播放的节目内容充分为乘客所接收。

为此,建议我市相关部门利用公交车载电视这一新媒介的特点,与公安机关联手,将监控系统截取的犯罪嫌疑人影像资料在公交车载电视上进行公布,并循环播放。这样既可以发动群众的力量,及时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行踪,提高公安机关办案效率,将犯罪分子尽快绳之于法,又能够对其他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改善我市社会治安环境,为全力打造“平安杭州”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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