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建立见义勇为人员保障体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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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10 08:23:28
来源:admin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值得大力提倡,我们身边也涌现除了许许多多见义勇为的英雄,但很多见义勇为的英雄因为建议勇为导致身体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由于这些英雄本身绝大部分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受伤或死亡之后,本人极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经过媒体披露和有关机构调查,发现很多见义勇为的英雄及家庭,八成以上生活堪忧。这种情况一方面造成了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更重要的一面是使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旷日愈下。究其原因是应为我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和救助体系,对见义勇为者大多采取一次性表彰和奖励,缺乏长期的保障制度,为此建议如下:

1、尽快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救助法》或相应条例,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及其家属享受有关生活或医疗待遇,从根本上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

2、在法律或条例没有出台以前,综治委可以指导各省市自治区出台标准相对统一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社会救助办法,把在职的的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条例》范围;对没有工作的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和医疗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资金来源可以考虑由政府出资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一个基金,该基金可以接受社会捐赠。

3、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对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家庭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并在网络或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对生活困难的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进行经济上的救助和精神上的抚慰,并号召社会公众都来关心生活陷入困境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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