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内部人员举报保护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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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4 07:56:08
来源:admin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人心惶惶,相关企业销售量直线下降,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凸显。

我国颁布实施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已多达几十部,如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相继出台的规章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为数不少,有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然而,近年来的食品安全形势并无根本好转。究其原因,政府的监管力量和人员配备毕竟有限,各种专项检查也未必能面面俱到。因此,要有效改善食品安全现状,更多的是需要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

近段时间,一些城市为调动群众积极性,纷纷制定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列举了几个城市:

成都:三级举报奖励标准为100/件,二级举报奖励标准为300/件,一级举报奖励标准为500/件。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起到关键作用的举报,除以上奖励外,视具体情况另予重奖。

鸡西:按等级给予该案货值1%至4%不等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50200元奖励。

长沙: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的举报奖励由案件调查处理部门按罚没收入的3%确定,最高不超过1万元。

银川:根据举报案件的级别,给予该案货值1%至4%不等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50500元奖励。

食品安全问题最容易出现在原材料的生产、采集,食品的加工等环节,这些环节的最知情者,莫过于食品行业内部员工。但内部员工到底要不要为了为数不多的政府奖励去开罪自己的领导,甚至去冒丢掉饭碗、受到打击报复的风险,这是一个利益与正义的博弈。美国有一部“吹哨者法案”,是一系列对揭发者反报复保护的法案和条款。“吹哨者”指的是见到违法就吹哨的内部工作人员。这一法案旨在鼓励公民参与社会公正的监督,并确保举报者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一种有效的内部监督手段。

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内部人员举报保护及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知情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有效保护实名举报,同时重视匿名。为有效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于实名举报人,建议公安机关内部成立专门的举报人保护机构,负责对举报人其及其近亲属提供相应的人身安全保护,使举报人能够安心举报。对于能提供详尽证据的匿名举报,同样也应引起足够重视。

二、大幅度提高举报奖励金额,及时兑现承诺。举报奖励级别和奖励额度可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及奖励: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并积极协助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该案罚没金额的40%及以下给予奖励。

    二级举报及奖励:能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协助案件调查,经查证,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按该案罚没金额的30%及以下给予奖励;

    三级举报及奖励: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但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仅提供查办线索,未配合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按该案罚没金额的20%及以下给予奖励;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设最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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