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降低农副产品价格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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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13 08:22:14
来源:admin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当前物价上涨较快,通胀预期增强。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说,通胀预期比通胀本身还要可怕,提出四个方面来控制物价。一是控制货币流动性,也就是管好物价上涨的货币因素。第二就是要努力发展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要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也就是说我们政府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把米袋子和菜篮子记在心里,作为自己头等的大事,加以管理。第三,要搞好流通。第四,要管好市场。

民以食为天,稳定物价首要在农产品价格,基本农产品价格降下来了,稳定物价才有希望。因此对稳定农副产品价格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直接补贴直销菜农。大白菜市区农贸市场一元一斤,居民社区蔬菜直销店一斤却只需一角五分社区蔬菜直销店的大白菜售价不到农贸市场的六分之一,就是因为它省去了流通环节,不像农贸市场摊贩,从多级批发到零售层层加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当前我国蔬菜的流通成本已经占到最终菜价的三分之二。蔬菜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往往要经过五六个环节,各个环节层层加价。统计显示,1公斤货物从上海到贵州通过公路运输需要花费6元到8元人民币,而从上海通过海运到美国的纽约却只需花费1.5元人民币。建议政府对菜篮子的直接投入改为大力鼓励菜农直销,补贴直销菜农农贸市场的摊位租金,使摊主成本降低,进而更有效地直接地降低菜价。

二是加快农贸市场国营化。除了极少一部分民营市场外,农贸市场都应以国营为主,甚至贴钱办。现在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办的农贸市场也是赚钱的,当然不是说不能赚钱,是降低经营成本的问题,这当中还有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问题。

三是大力打击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行为。除了对农贸市场的摊位租金要降低外,对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的现象要大力打击。物价部门应该对超市进场费等不合理收费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国家发改委20101229日颁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在交易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所以物价部门对超市不法行为的执法也是有法可依的,当然推定该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想有时候“无法可依”只是一个托词,关键是主观作不作为的问题。

四是切实降低运输费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打破交通运输领域的割据和垄断降低公路收费,多方压缩流通成本,保证群众消费的基本农产品质优价廉。

五是取消农贸市场评级制度。对工商部门不合时宜的评选星级农贸市场的做法,要制止。农贸市场有必要像星级宾馆一样评定4星、五星级吗?再说这种评比合法吗?“羊毛出在羊身上”,部门权利大了,最终还不是老百姓买单。

是加快建立价格基金。别的省份很多有价格调节基金,杭州也应该有时间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   

是建立价格专项资金考核机制。随着物价的上涨,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补贴,政府也对菜篮子工程等有专项资金的投入。但资金的具体使用效果如何?对平抑物价所起的作用如何?缺乏一整套有效的绩效评价体制。建议建立全社会评价系统,设立网民信箱征求意见,实现政民互动,实现第三方绩效评价体制,从而促使政府工作切实转变作风,规范部门行为,真正使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为平抑我市物价水平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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