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加快营养立法,强化营养干预的建议

字体:
发布时间:2011-05-25 07:19:16
来源:admin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食的要求逐渐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但由于国人长期以来对营养问题不注意,以至于近年来一些食源性慢性疾病如肥胖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在全国各地大幅增加。食物与营养问题不但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安居乐业,而且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在国家层面加快营养立法,强化营养干预应该要提上议事日程。

一、我国的营养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民众的营养素养还较低,在“吃”的方面还存在不少错误观念,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问题普遍并存。一方面,一些贫困地区的营养缺乏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儿童、孕妇乳母、老年人的缺铁性贫血、维生素A缺乏等;另一方面,营养过剩所引起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又困扰着大量城市人群。据统计,我国现有糖尿病患者8000万人,20年间增加了5倍,加上肥胖、高血脂、冠心病等人群,每年仅医药费就要花掉827亿元。

同时,由于营养知识缺乏和营养立法滞后,农产品生产和食物浪费问题也很突出。据计算,我国农产品在储存、加工环节损失的营养可以折算成1.4亿亩耕地的粮食产出。而食物浪费问题更是让老一辈人痛心疾首,餐饮和宴席上的食物浪费触目惊心。据调查,仅中小学生营养午餐中的主食浪费就达20%以上。同样,当前保健品市场的混乱有目共睹,2010年零售额将突破2万亿元的餐饮业,也由于不健康菜品搭配和不科学烹饪方法,影响愈来愈多的在外就餐消费者的健康。

二、我国的营养干预情况

其实,我国的营养干预工作开展还是比较早的,国务院早在1993年就出台《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2000年底,又出台《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这两个文件对我国一定时期内的食物与营养的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营养改善的重点人群以及促进食物与营养发展的政策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近期,相关部门又正在研究建立营养标准体系框架,准备制定营养标准五年发展计划和2011年营养标准修订计划。应该说,上述文件和举措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缺乏立法保障,效果不是太理想。

我国当前的营养立法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2009年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虽在多处涉及“营养”字眼,但仅仅是规定食品中应含有营养成分或禁止腐烂变质等营养成分已被破坏的食品出售,对食物更具体的营养要求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和处罚都没有明确规定。

三、相关建议

据有关专家介绍,因饮食习惯导致的慢性病已成为我国人民生命和健康的最大威胁。而不合理的食物消费结构和习惯一旦形成则难以纠正,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身体素质,并且造成资源浪费,必须及早加以解决。因此建议:

   1、加快营养法规建设,尽早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建议学习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尽快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法》和《中国居民营养改善条例》,并通过《营养改善法》,规范食品行业保证食品营养价值;通过《营养师法》,培养一支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营养师队伍;同时为儿童、妇幼、老年等特殊人群营养立法,将营养成分纳入食品质量检验标准,建立食品营养标签制度。

2、加大相关技术性文件的落实力度

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前述营养标准五年发展计划和2011年营养标准修订计划的落实。要确保卫生部编写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营养工作规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9》和《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等一系列营养相关技术性文件和相关地区开展的营养与健康监测试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3、推动农业和食品相关产业发展

要以营养法规建设为契机,切实开展农业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要通过运用现代育种、养殖和加工技术,提高食物营养成分含量和优化营养素结构,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要加大农业产区环境保护和优化我国食品工业结构,保障食品安全;要在建立良好营养模式的基础上,加快促进营养相关食品、保健、餐饮等行业产业的发展,并彻底改变“中餐不营养”的认识误区,树立良好的国际营养声誉,走国际化发展道路。

]]>
推荐快速链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2007-2025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35058号-1

单位地址:富春路188号B座26楼 邮编:310006

技术支持: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