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流动人口高考难的建议
一、流动人口高考难现状
按照我国现行高招体制,要参加高考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再加上我国高考试卷全国不统一,这就给流动人口参加高考造成很大困扰:那些长期举家在大城市工作的外来人员,事实上在户籍地已经没有了家,其孩子在大城市借读上学却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回原籍考试又因学习的课程不一样而缺乏竞争力,因此,贫穷家庭只能放弃上大学,经济实力强的家庭则干脆把孩子送到国外。近日有媒体调研用工荒,认为核心问题是“留守儿童问题致大量农民工不愿外出”,留守儿童问题又首推教育,按照流动人员的说法,“再不回娃儿身边,娃儿将来就废了”。
二、有关部门的一些探索
为解决流动人员高考难问题,教育部门也作了一些探索。教育部2009年出台了一个“异地借考”政策:“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但实际上,能够符合这个“异地借考”政策条件的人非常少。
去年北京市第十七中学与福建省厦门一中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除两校每年有计划地进行教师、学生的交流活动之外,厦门一中还打算在十七中学高一、高二校区建立厦门一中北京实验校区,成立“福建班”,由福建的教师用福建的教材给在京福建人子女上课。在京福建人子女虽然无法在北京参加高考,但由于一直接受的是“福建式”教育,可以较好地回原籍参加高考。这虽然是一种无奈之举,却不失为当下一个较好的做法。
三、相关建议
1、改革现行以当地户籍为必要条件的高招政策
建议以父母或其中一方近三年的实际工作地和考生近三年的实际学习地作为报考地点,使报考地与考生家庭的工作、学习地高度一致。配套的改革应包括:国家教育部门按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各省区高考招录名额,以及大力调整各地名牌大学的招生资源分配。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彻底解决因户籍不同导致的高考权利不公,可以使许多为了孩子求学而留守乡村的劳动人群放心进城务工,进而为解决当前民工荒提供保障,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令很多地方头痛不已的“高考移民”现象。正是因为受户籍制度和我国教育发展不平衡以及名校招生资源向当地严重倾斜的影响,近年来我国部分考生通过转学和迁移户口等手段向海南、内蒙古、青海、甘肃、西藏等享受国家优惠招生政策地区和北京、上海等享有较多招生名额地区应考,“高考移民”愈演愈烈。
2、普通高考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在尚未实现第一条建议之前,可考虑普通高考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这样可以实现考生在任意方便地区读书、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或者进而放开异地借考,借考生的成绩回归到户籍所在地,参加户籍所在省的统一录取。这一做法的好处是现行高招政策的优点可以完全保留,配套政策是青海、西藏、内蒙古等确实需要照顾的偏远地区仍进行单独招生。事实上,我国高考经历48年,而全国统一命题实际大约就有42年(1952—1965年、1979—2006年、其中2004—2010年仍有部分省市、部分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目前认为是实行分省命题两个主要优点的有利推进素质教育和试卷保密风险减少,其实也容易采取其他手段予以弥补,并不构成对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高考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