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前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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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18 07:39:41
来源:admin
近年,食品安全始终触动着老百姓的神经,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最近发生的皮革奶、化学火锅、肌溶小龙虾、地沟油、毒奶粉等,食品安全年年提,各种事故仍然频频发生。尽管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大量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但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防不胜防。虽然这些事故在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采取了迅速行动,查禁措施也比较得力,但也暴露出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管这一顽疾,政府无疑在此过程中负有最重要的责任。就目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不透明。中国的食品监管体系,一直都是出了问题再治理的模式。食品安全信息长期不透明和不公开,消费者一直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现有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当食品质量出现问题事,当地政府发现后须向上级政府层层报告,而非对消费者通报。社会中的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团体,被排除在上报体系之外。

2、缺乏有效的可追溯系统。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的各环节,都有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相关的利益者都会千方百计予以否认。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的可追溯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建立的追溯系统都较为原始、简单,有些是纸质的‘档案’,主要供内部进行查询。由于生产者经营规模小且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很难实现对供应链内每一个节点的完全监控,而相关软件的投入比较大,后续又牵涉到升级、进行信息输入、与销售方联网、方便购买者使用等问题,企业缺乏进一步完善的动力。

3、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薄弱。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农户生产、经营分散,同时还存在大量没有登记注册的小企业、小作坊,大都生产设备落后、管理不善,缺乏检测设备和人员,各种监管体系以及食品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存在着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特别是目前乡镇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普遍存在缺乏人员、设备、经费等问题,这对监管范围和手段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建议

1构建信息平台。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中,一是建立政府内部跨部门的公共信息工作平台,使有问题的产品在上市之前或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就能在各部门间协调处理;二是构建一个政府和公众充分交流的平台,监管部门将自己掌握的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向社会披露,在公众需要时能够方便查询。特别是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信息的透明发布更加重要,建立起相关的信息发布长效机制,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搭建政府与消费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三是构建产品信息公开平台,强制企业向社会公开产品信息,如原料产地、添加剂成分等,以免不实消息导致消费者产生恐慌。

2扩大监督范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所有方面,明确规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所有从事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原料供应、包装运输、销售消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食品安全义务。加快设立乡镇一级的食品安全稽查机构,加大对基层检测机构的投入,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基层监管。规范小作坊食品生产,即使是一两个人的手工作坊,也应通过发放营业执照,明确其生产资格,并定期检查。

3联合多方力量。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使这个系统有效运转,离不开政府、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多方的力量。因此,首先应清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合理法规和制度,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消费者以诉讼方式应对问题食品仍然存在较多障碍,他们在质量鉴定、举证、确定管辖等方面缺乏足够的信息和知识,诉讼成本高昂,经常限于“两难”境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心无力”,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降低诉讼成本,让消费者成为监管的重要力量;其次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管,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行业抽查、企业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督查整改。

4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可先从进超市的食品和规模化蔬菜、粮食、养殖基地的产品开始试点,通过条码系统和软件支持,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信息追溯系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依照记录进行追溯,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监管。同时提供网络终端或条码扫描等方式让消费者查询,并与工商部门联网,提供近期工商检查执法记录等,避免消费者买到不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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