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物价监管思路,杜绝超市价格欺骗
招数一 “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销售牌上的标签明明写问题低价,可是到柜台结账的时候却要高价。
招数二“虚构原价”。为了烘托低价,虚构一个比原价高的价格,诱惑消费者购买。
招数三“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少超市价格指示牌上,缩小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造成误导性价格指示的现象时有发生。
上述三种招数是在挑战消费者的眼力和记忆力,更是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挑战。只凭消费者的眼睛盯着小票对,怎么可能遏制这样的价格欺诈呢?
目前部分超市之所以频频以各种手法欺骗消费者,是因为违法成本相较丰厚利润实在太低,成本跟其收益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甚至还不到。即使借发改委的查处,家乐福虽然上个月在上海、昆明开出了最高50万元的罚单,但示范效应不强,很多市民普遍认为还是处罚太轻。
发改委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违规企业处罚,是一个良好开端,但要清除商业欺诈的社会风气却是任重道远。要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不能完全依靠企业自觉,还得依靠严格的执法力度。违法者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和成本,才能遏制其违法牟利的冲动。
建议:各地物价部门都能积极行动起来,转变对市场性定价的监管思路。
一、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如成立物价监管队伍的力量建设,甚至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配备专门的市场价格监管队伍,增强对一些不法商贸流通企业的震摄力和执法能力。
二、在春节、国庆等消费高峰期,定期对部分大型超市进行例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如价格、服务、消防、卫生等情况在权威媒体给予公布,以此使其的经营行为直接与其商誉挂钩,督促其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包括价格工作。
三、加强处罚力度。总体来说,目前的处罚力度还是太低,违法成本较小。可以考虑采取一旦发现此类价格欺骗行为,给予更高罚款甚至是一天销售额的罚款,直至停业整顿,这样才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才能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