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修订肉制品国家标准的建议
“瘦肉精”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它是一种肾上腺素β受体兴奋剂,属于肾上腺素类激素。人若食用 “瘦肉精”的猪会在猪肉和内脏中残留,人食入猪肉和内脏后危害极大,会产生心跳过快、心慌胸闷,不由自主颤抖,双脚站不住,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死亡;其慢性特点会导致儿童性早熟。
目前,我国的肉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监管的模式,生猪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监管,肉制品加工企业由质监部门监管。虽然两个监管部门近几年在肉食品安全监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监管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监管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其中有关国家标准的滞后,直接导致了监管工作事倍功半,急需尽快完善。
生猪肉和猪肉制品的主要国家强制性标准分别为《鲜、冻片猪肉》(GB 9959.1-2001)和《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这两个标准主要指标为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和食品添加剂指标,均未对禁用药物残留指标作出要求。其他各种猪肉制品的标准参考以上两个标准制订,均未对禁用药物残留指标作出要求。根据调查,加工企业是根据《鲜、冻片猪肉》来收购原料猪肉来生产的,国内肉制品生产企业(特别是熟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未开展肉制品中的禁用药物残留指标检测工作,因而,部分含禁用药物残留的肉制品得以顺利通过一道道检测关,最终流入消费市场。
最近几年来,国内的禁用药物残留形势严峻,为保障肉食品的安全,应对该标准作出有针对性的修订。建议尽快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肉制品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对有关禁用药物残留进行评估,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残留指标列入《鲜、冻片猪肉》、《熟肉制品卫生标准》等肉制品国家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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