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国现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微调的建议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内地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超过1.67亿,占总人口的12.5%;并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远高每年6.6‰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高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大,80岁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806万,且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形成,老龄人口规模大以及未富先老等特点,使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是劳动人口将逐步减少。与社会老龄化相伴随的出生率下降,以及教育年限增长等因素造成年轻人进入劳动市场的时间推迟,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将在不久的将来开始显现。
其次是社会抚养比提高。老龄人口数量和比例增加的过程,就是消费性人口和生产性人口比例失衡的过程,劳动力的负担和成本加大。除导致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源减少,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活力减弱之外,如果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跟不上,还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总体而言,当前我国人口的现状和发展形势,将会导致“人口红利”提前消失,进而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军事安全。
为应对我国人口当前急速老龄化的风险,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保持低生育水平不动摇的前提下,建议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微调:即在保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推出全国不分城乡,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均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的微调政策。为防止人口短期内过快增长,必须严格控制两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为4到5年。或允许各省根据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在保证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推出计划生育微调政策。
这种微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保持和促进国家人力资源的持续充沛,为未来极低生育水平时代的生育政策和生育文化调整做好过渡。这种微调后的政策,也不会吞噬多年计划生育的成果,导致人口暴增,严重加剧人口总量过大带来的各种矛盾。理由是:
一、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生育子女费用和抚养教育费用大幅提高等,人们的不婚、不育比例有所增加,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持续下降。据《浙江未来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调研,浙江省18岁-24岁的新一代育龄人群生育二孩的意愿只有34.31%。在沈阳,符合可生育二胎条件的“双独”家庭中,打算生二胎的不到一成,真正到计生部门申请再生育审批的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家庭仍选择只生育一个孩子。
二、实行这种微调后的政策后,实际人口增长的空间并不大。据统计,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累计独生子女数在1亿左右,平均每年350万。据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1980年到1990年出生性别比平均为109(2007年调查显示为119.58,本文仍按109计算),也就是说每年的350万独生子女中只有167万独生女,除去与独生子结婚的30万左右(除河南外我国所有省份均已允许“双独”二胎),单身、不孕不育的23.4万(2009年《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公布中国不孕不育的比例已达12.5%~15%,本文按14%计算)。从理论上说实行“单独”生二胎政策每年将多出生113.6万人,这对人口增长总数影响有限。实际上,允许生二胎并不表示都会生二胎。如新疆建设兵团汉族允许生二胎,少数民族允许生二胎以上,但是“十五”时期,综合生育率仍稳定在1.0左右。日本生育意愿一直高于2个孩子,并且鼓励生育,但是实际生育率却只有1.25左右。
三、一些生育意愿强烈的富裕阶层和高知阶层通过移民、跨国婚姻或国外生育等手段早已普遍生育两个孩子。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微调之后,不但不会造成人口大规模反弹,还能在防止人才和资金外流方面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