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准备金的上调使民间借贷“暗流涌动”
一是银行准备金率上调不应“一刀切”。银行资金因地域的不同、行业的不同,而使贷款的需求产生差异,浙江省是民营经济大省,中小型企业占据多数,外向型的加工贸易企业占据主导,相对而言,对资金的需求量、灵活度都要求比较高。因此,对沿海省份的银行准备金应予以适度的灵活。
二是实施有效的监管。银根紧缩、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涨价,流动资金成为浙江众多中小企业目前正面临的共同困境,要么破产,要么借钱,很多企业只好选择高利贷。在浙江的报纸上几乎天天可以看到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的广告,担保公司似乎成为民间银行。如果,对这种民间的借贷行为任其泛滥,后果将不可想象,金融管理部门必需积极介入,积极干预,预防“崩盘”带来的社会隐患。
三是要建立全社会的“预警”宣传机制。近年来,浙江省已经出现多起“非法集资”大案要案,由民间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更是“层出不穷”。因此,新闻媒体要予以积极引导,做好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