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促进教师的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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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25 07:20:54
来源:admin
现行中小学职称采取评聘分离的政策。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是全市组织统一考试评审的,而聘任权则下放每个学校,由学校按教育局实际给定的聘任指标数来确定,目的是充分发挥职称聘任的功能,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实际却造成聘任矛盾突出。

由于评审权不限额,教师只要参加全市的统一考试,由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就拥有了中高级教师资格,所以,拥有了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人数不在少数,且递增很快。但聘任指标是由教育局按照教职工编制的比例下拨的,基本原则是保持原有的指标数,退休一个给一个指标。这样的办法,看似公平合理,其实落实到各学校就会产生严重的聘任问题。最突出体现在聘任校际间失衡严重。新办学校不少优秀的一级教师得排队待聘,而高级教师指标有空缺。老学校则相反,大量优秀的高级教师得待聘。也有些老学校,教职工编制长期超员,造成年轻教师进得少,而中老年教师十分集中,这样,不仅高级教师得待聘,由于众多高级教师占着一级教师的指标待聘高级,导致一级教师的聘任问题同样突出。这样的结果是不论工作业绩如何,关键是你所在的学校有无指标,指标稀少,一切都是空谈。这样一种现状,下面情形的出现就不会出人意料:两位不同学校的优秀教师,同年分别评上一级和高级,一级教师因为学校指标充裕顺利聘任,高级教师由于指标问题待聘,一待聘就超过五年,结果顺利聘任一级的教师五年后聘高级成功,而那位待聘高级的教师还在眼睁睁盼着名额降临。落实到一个学校,有很多教师教学上兢兢业业,教学成绩突出,苦于学校指标的限制、学科的差异、年龄的差异,多年不能聘任,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就会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会误导家长,最糟糕的是会逼得一些急于聘职的教师走旁门偏道,影响学校的稳定和和谐,挫伤很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教师的积极性。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师的公平发展,我们建议

1、教师评聘工作打破校际界限,可如评职一级一样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更多考虑教学能力、教学业绩,体现“能者上”“快退休优先”的原则,考虑学科的平衡,促使教师沉下心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2、确定指标数时,应全区统合考虑,综合各学校实际待聘人数和已聘人数,及实际已评人数来分配指标,指标的分配应本着鼓励多数,鞭策少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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