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制订大学毕业生就业前医保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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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10 10:59:43
来源:admin
杭州市目前的社保体系相对来说比较完整,基本覆盖了从婴儿、小学、中学、大学到就业阶段。但是,近年来,随着大学生就业难的出现,相应的医保体系也出现了断层。现有的医保是,大学生毕业后,有二种选择。一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每年交纳约6000元的费用,享有一定的医疗保障。但是,这些费用,对于一个刚毕业还没有就业的大学生来说,负担不起。二是参加城乡合作医疗,这种医保虽然缴纳费用低,但保障力度也低,一旦患重大疾病,也是不能承受。为此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一个针对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前的医保制度,使我们社保体系更加完整。

一、设置一定的期限(6个月或1年)给予大学毕业生一个就业过渡期,此期限内如果未就业,享受在校大学生医保。

    二、在一定的就业过渡期结束后,已离校的大学生如果还未就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医保制度,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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