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几点建议
一、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国家文明办对于文明城市测评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杭州市也已召开文明城市创建的动员大会,部署各项任务。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单位、本系统承担的有关责任,不给创建工作拖后腿。特别是一票否决的领域,有关部门必须做到万无一失,特别要防范在建的地铁、高铁等大型建筑项目的安全风险,中小学学校学生安全问题,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吸食新型毒品引发的重大事故问题,因拆迁、建设等造成的群体性上访问题及其他涉及一票否认领域的安全问题;同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成效,确保这个前置条件。这项工作是整个创建过程的先决条件和关键。
二、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在各部门做好明确是本单位、本系统职责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这项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综合的、全局性的工程,必定存在不少是需要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的事项,因此相关部门必须精诚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完成。特别是实地考察过程中容易发现的问题,比如市区流动商贩,老弱病残强行乞讨人员,机动车道上强卖强拉等不文明现象。这些都是一个部门无法有效处理的,需要部门之间的配合来解决的。这是创建过程的重要保障。
三、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文明办也在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也在加班加点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同时市文明办已通过各种途径在宣传这项工作,但杭州市民对于文明城市并没有很好的认识,也谈不上积极参与其中。对此,为了更有效地激发全市人民参与热情,更多地监督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建议市文明办加大宣传力度,将这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让更多的市民明白是咋一回事,也将一些难点、重点工作任务公布于众,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与参与度,让市民投身到这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成为文明城市里真正的主人,并发挥集思广议、加强监督、群策群力等作用,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一过性的,一旦创建通过,如何维持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发挥好群众力量有利于文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