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遏制消费品领域过度包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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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10 11:09:06
来源:admin
消费者领域的过度包装,从价值角度来看,就是包装物价格在整体产品价格中占的比例过高;从实物角度来看,就是包装材料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的一些消费品。这些过度包装现象特别是在高档食品、酒类、保健品领域泛滥成灾。例如在月饼的包装中由实木、金属制成的包装盒,内衬精美的绸缎,有的还“附赠”手表等物品,里三层、外三层,剥开层层叠叠的商品包装,最终的实物却小得可怜或者价值不高。而在春节的滋补保健品、名酒等又铺天盖地卷土重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2亿吨生活垃圾中,有4000万吨是包装物,占到生活垃圾的20%,真是触目惊心。

诚然,包装适当美观大方一点,既有利于商品销售同时也可防止商品变质与变形,适当的包装是必要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过度包装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度消耗了社会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损害消费者与企业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为畸形消费推波助澜

对于过度包装现象,国家有关部委非常重视,也出台了若干文件:

早在2008年国家已经出台了一部《食品包装规范》行业标准,对食品包装进行了规定:饮料、酒类、糕点、保健食品、茶叶的包装层数都不得超过3层;饮料、酒和糕点类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保健食品、休闲食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0%;休闲食品的包装层数必须在2层以下;茶叶的包装空隙率将不得超过25%;零售企业提供的购物袋应选择可降解材料,厚度大于0.025mm。但是由于这个只是行业标准,因此部分企业依旧在大玩擦边球,就是所谓的独立包装和精包装。由于从效用上来说,独立包装即使再多,也只算是一层包装,因此对于此种情形,有业内人士表示很难说它们就是违反规定。至于多层垫底,同样也是擦边球的一种,因为企业可说那些只是填充物。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也在2010年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并于201041日起实行。据介绍,新国标强制规定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这两条是为了限制包装体积规定的。尽管国家出台了政策,但是过度包装现象还是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为此建议如下:

一、尽快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

尤其要制定高档消费品例如保健品、食品、酒类等和几类特殊商品的强制性包装标准,可召集有关专家的研讨会,对2010年出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予以优化与完善,使其更具可执行性。

二、加大对过度包装的立法

    应当明确地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进行日常监管处罚,消除过度包装的源头。

三、尽早出台鼓励简单包装的产业引导政策

要发挥政策法规指挥棒的引导作用,在产业政策的设计上,要体现出“反对过度包装”的导向。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上,鼓励一般商品的“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的“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或再生利用。

四、加大对既有政策的执行力度

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过度包装的予以处罚、惩戒、曝光,可以由工商、质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行小组,采用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对过度包装的处罚力度;增加生产者的违法成本;

五、加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物品

建议由政府有关部委组织食品、包装、质检等专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费宣传,消除消费者的各类认识误区例如独立包装未必是干净、精包装、过度包装没有必要等,树立良好的消费理念,自觉抵制这些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过度包装的商品。消除过度包装的生存土壤。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包装工作者从实际出发,倡导合理设计,提倡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包装理念。

如果过度包装问题能得到有效遏制,每年4000万吨包装物垃圾能够降低一半,那么能减轻多少环境污染、降低多少资源消耗,社会效益无疑是明显并且是立竿见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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