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限塑”的建议
一是“限塑令”的范围较较窄,仅仅限制了塑料袋的有偿使用。诸如一次性塑料餐盒等危害更大的塑料制品还屡禁不止,此次“塑化剂”风波涉及到的食品塑料外包装也没有明确的检验标准和限制使用范围。另外,食品店、餐馆、医院、个体经营户等还没有纳入“限塑”的范围,依然在免费提供塑料袋。
二是对“限塑令”的监管不到位。由于环保塑料袋、纸袋的成本较高,农贸市场、街头小吃摊点、小商品市场等地经营者不愿增加经营成本,还在大量使用不合标准的塑料袋、塑料餐盒,且依旧无偿提供,有关部门对这些场所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是违规生产源头没有得到遏制。不合标准的超薄塑料袋还在生产,各小商品市场的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都还在销售,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
四是就塑料袋的使用而言,目前有偿使用塑料袋的成本较低,限塑的效果有限。超市环保塑料袋的价格从几毛钱到一块钱不等,不少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并不在乎塑料袋有偿使用的价格,影响了限塑令的效果,另外不少超市成卷的“保鲜袋”成为塑料袋的替代品,保鲜袋的消耗数量比限塑前翻倍增加,也使限塑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建议:
1、扩大“限塑令”的范围。特别是要吸取此次“塑化剂”事件的教训,加大对塑料袋以外的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的清查、回收和从严治理,对用于盛放食品的塑料外包装进行检测,限制使用范围,明确给出塑化剂的检验标准,并将其列入抽检项目。鼓励减少使用各类塑料制品,而转为使用更为环保、健康的环保纸袋、纸质餐盒等,从生活中避免塑化剂污染。
2、加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一是要严厉打击违规塑料制品生产的源头,对生产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盒,以及使用不合标准的塑料外包装的生产厂家要严格查处、即时关闭;二是对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商贩要即时没收,加以处罚,菜场、小商品市场等地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巡查和自查,以杜绝不合格塑料制品在市场流通;三是要对制定的政策严格执行。
3、进一步限制、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增强“限塑”的效果。一是将食品店、餐馆、医院、个体经营户等纳入“限塑”的范围,有偿提供环保塑料袋或纸袋;二是针对现有的菜场、小商品市场等地环保塑料袋使用的困境,可通过厂家直供的方式,指定某些塑料厂为指定供货商供业主选择,并对业主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使用环保袋的经营成本,掐断超薄塑料袋的供应源,推动环保袋的使用;二是加大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成本,建议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限量供应或逐步取消塑料袋的供应,如每人每次最多只能购买2只塑料袋,或只提供多次使用的环保袋。另外收紧卷状“保鲜袋”的使用,有需要时需向工作人员索取,以控制塑料袋的使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