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完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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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11 07:44:58
来源:admin
在中国人事制度中,户口和档案是两大重要的方面。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应及时将档案和户口从学校迁入工作所在地,若超过两年期限,还没有稳定的落户点,应将户口回迁原籍。但目前,由于一些大学生离校时未能及时就业或不愿让户口“返乡”而将户口、档案等长期托管在高校或人才服务机构,造成大量毕业生户口档案超期空挂,这不仅衍生出婚育、医保、社保等民生权利的薄弱环节,也给高校、人才机构等部门带来管理难题。目前这一现象在全国许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户口档案管理制度相对僵化,已经不适应当前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员流动性加强,工作变数较大。因为用人需求、结构以及大学生就业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未就业或者未稳定就业的大学生的数量具有相当规模,工作不稳,生活无着,只能将户口、档案空挂。

二是附着在户口上的利益造成回迁和落户的矛盾。依附在户口上利益太多,动辄以户籍为前提,而不是以实际居住地为前提,才会给户籍管理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大城市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水平相对领先,造成一些毕业生不愿迁出户口,想以“空挂”的方式作为缓冲;另一突出矛盾是由于近年来农业政策偏斜,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利益越来越诱人,大学生回迁农村或遭遇地方政策约束,或遭遇村集体阻挠,这使很多户籍空挂的农村大学生左右两难:户口挂在城市不能与普通市民同等享受相应权利;原本是农村人,户口却不能回迁,更不能享受相应待遇。

三是户口、档案管理不到位。首先是户口的管理缺位。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不保管档案,不能解决户口,或不愿设立集体户口,造成毕业生即使有工作,也无处落户。而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来说,自己新创的公司无法接收档案关系,也只能选择将档案、户口空挂在学校或人才中心。此外,按照现行的落户制度,要正式落户一般需要有直系亲属投靠,或在城市购置住房,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无疑困难重重,尤其对于北京、上海这类严格控制落户条件的城市来说,空挂更是不得已而为之。其次是档案的多头管理,现在不仅有劳动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等可管理档案,而且一些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街道甚至中介服务机构也可以管理,这就造成了人事流动人员在档案管理上的盲目性。

毕业生“户口档案空挂”只是我国户籍、档案制度问题的冰山一角,但却反映出现行制度的弊端。因此建议

1打破地域限制,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实行全国联网和网络化管理,对人员户口、档案等信息实时更新和维护,无需来回转档,可通过网络调阅其档案,使流动人员的档案规范化,同时更能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

2调整户口政策。一是调整流动人才搭户政策,放开直系亲属挂靠这一条件,允许其投亲靠友办理搭户手续;二是引导用人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和人数限制,规范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同时关注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为其提供户籍、人事代理、住房等创业保障服务;三是加强对农村户籍的管理,在国家现行的户籍制度中对大学生“非转农”的情况作明文规定,毕业两年以上未就业未落户的农村大学生可以办理“非转农”的手续,规范其户口回迁的工作,避免无地落户的问题。

3加强对个人集体户口的管理。集体户口不论是高校代管,还是落在人才中心,都因人员流动性难以管理,而不愿意负计划生育、儿童免疫保健等以户口为轴心的管理责任,因此个人集体户口将面临结婚、生育、购房等问题。建议将个人集体户口的管理纳入公共服务——由政府调配资源,借鉴上海等城市的做法,明确个人集体户口的结婚、计划生育、购房等问题由其居住的街道社区、用人单位、人才市场三方共同承担和管理。

4均衡公共资源的投放。不断缩小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逐步取消“二元制”户口性质,统一实行居民户口,积极探索符合当前实际的户口改革方案,户口空挂现象才会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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