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有效控烟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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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20 07:30:04
来源:admin
一年来,全国337个大中型城市中,虽有近半城市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但立法内容限定模糊,禁烟范围有限,执法主体不明,惩罚力度不够,无法系统有效地进行控烟。如《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12年来未开一张罚单;上海八大公共场所今年3月起全面禁烟,也面临诸多执法困境,机关内难向领导说“不”,饭店拒绝“上帝”有点难;重庆去年虽有因抽烟被拘留的人,但那是触犯新《消防法》,无关控烟。 

禁烟令从201031实施至今已过一年,通过走访调查有关单位,效果并不理想。

为使控烟、禁烟取得预期成效,建议如下:

一是尽快制定《全国公共场所禁烟法》。明确规定禁烟场所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要使罚款数额大到绝非一般收入的烟民敢以烟试罚。

二是执法要严格。除警务人员外,各单位禁烟监督员或保安应被授权可依据法律手段对本单位内公共场所吸烟者采取处罚措施,罚款程序要规范,款项要上缴国库。不严格执法的单位应相应承担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地制止吸烟、净化我们的环境。对不配合执法的吸烟者由警务人员出面,加重处罚。

三是控烟禁烟的宣传机制要跟上。香港与吸烟抗争20年并取得了成功,除了铁腕控烟外,通过学校和公益广告宣传禁烟也是成功之道。但在内地,这方面还重视不够,反而是烟草广告已渗透到影视、传媒、体育、教育领域,这应从制度上得到改进。且在香烟警示也做得不够,香港烟印上“吸烟可以导致阳痿”,内地还是“吸烟有害健康”,二者警示效果差别很大,值得思考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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