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调节物价应该慎用“行政”手段
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要培育好充分竞争的市场,尊重市场自身运行的规律,让市场决定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
二是用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定价权,让企业牺牲成本去运营,是与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取向相背离的,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
三是对那些确实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商家,应该认得准,打得狠,千万不可搞“一刀切”来抑制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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