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调节物价应该慎用“行政”手段

字体:
发布时间:2011-06-07 22:09:32
来源:admin
随着油价、电价的新一轮调整,必将连带一大批上下游商品成本的提高。但是,依照当前的物价管制思路:商家不可随意涨价,一旦违规,必将受到处罚。在这样一种行政化手段的管制之下,一系列“曲线涨价”、“变相涨价”、“减量不减价”的怪招就不断在市场上涌现,诸如饮料的“缩水”、方便面的“瘦身”等不真实竞争行为就会出现。

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要培育好充分竞争的市场,尊重市场自身运行的规律,让市场决定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

二是用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定价权,让企业牺牲成本去运营,是与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取向相背离的,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

三是对那些确实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商家,应该认得准,打得狠,千万不可搞“一刀切”来抑制物价。

]]>
推荐快速链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2007-2025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35058号-1

单位地址:富春路188号B座26楼 邮编:310006

技术支持: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