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招标课题中标单位及相关情况的通报
2.各中标课题组需与省委统战部、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见附件2,可下载)。请将相关内容填写在协议书第一、二条空白处,在第二页“乙方”处由课题组长个人签名、单位盖章,并一式两份寄浙江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省委统战部、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签名、盖章后将其中一份寄返课题组长。
3.课题签署后,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将全程跟踪,加强组织引导和督促检查,并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课题对接和协调会,加强联系和协调,了解进度,把握方向,以保证课题按时、保质、顺利、圆满完成。请各中标课题组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另行反馈),对投标书中“课题思路和方案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材料,与协议书一并带到会上。
4.中标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委托研究协议书》签订后,中标的每个课题组将拨付5000元。请各中标课题组将课题组长所在单位户名、帐号和开户行随委托研究协议书一并寄浙江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省府行政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310007;联系电话0571-87053868,87051518;联系人:孙 博 贾宝梅)
特此通告。
附:(1)《2009年度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招标课题及中标课题组》;
(2)《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招标课题委托研究协议书》。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2009年5月7日
附一:
2009年度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联合招标课题及中标课题组
中标课题 |
课题组长(单位、姓名) |
课题组成员 |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科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
孙孝明 杭州市委统战部 |
王 坚 徐军民 刘志义 张治毅 周美勤 |
唐吉平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
何嗣江 陈浩 | |
黄冬梅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
汤天河 杜伟锦 | |
统一战线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罗 维 宁波大学 |
肖东波 彭洪升、 薛森林 |
附二: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招标中标课题
委托研究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地址:杭州省府路五号楼
邮编:310007
电话:(0571)87053868 87051518
乙方(受委托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研究《 》课题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就《 》课题进行研究,于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并以书面形式 (一式十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报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秘书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课题研究,并按时完成研究课题。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课题研究经费伍千元人民币。
第四条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研究成果,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甲方同意,拖延一个月以上者视为违约,乙方向甲方退还课题研究经费。研究成果经课题论证评审小组论证后,未达到标准,将追回已拨课题研究经费。
第五条 该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公布和发表。
第六条 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签章)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签署:
2009年5月 日
乙方(签章):
签署:
2009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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