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建议
目前,商业性农业保险模式事实上不适应农业保险的特点。商业保险的高收费与农民的低收入存在矛盾,农民没有交费能力;农业保险存在高风险率、高费用率、高赔付率的特征,追逐利益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规避也就不难理解。因此,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使其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农业保险需要政策性的保险公司来完成。
首先是组建国家主办、国家财政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目前,国家每年向“三农”的财政支持大约有1000多亿元,如果由国家建立全国性的农业保险公司,把这些其中的部分资金给保险公司来运作,加上全国一盘棋,既可以使农民不用在遭灾时血本无归、陷入绝境,也能鼓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大力向农业投资,使支农资金产生强大的经济杠杆作用。
其次是建立由“第三方”评估的、规范的农业损失评估机构。建立全国性联网的大农业保险机制,需要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保障,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和经营团队,要辅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奖惩机制,以“第三方”的独立机构运作,规避出险之后赔付中的腐败行为。
第三是以“实惠”的保险结果提高农民对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保险,以国家对保费给予补贴和以半强制的方式,逐步推广实施,一旦出险,及时评估定险,及时理赔兑付,保护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确保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