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杭州市级“公述民评”活动的几点建议
1、前期公开对评议对象。由区纪检作风建设部门征求名单并通知评议人参加“公述民评”会议后,缺少进一步提供会议公述部门(或成员)资料的事前告之程序,会前连评议对象都不清楚,在公开信息程度上有不足,评议人都是到现场才获知评议对象和获取资料的,参评“考官”匆匆了解,会影响民评深度和效果。
2、打分项目增设对应述职材料。公述资料中应提供同打分项目对应的工作述职文档,例如廉政问题对应信息,否则外来代表怎么能知道该部门在前段时期有否出现过被投诉、被“双规”信息?或有否公民信访而部门不作为的记录?事前不知评议对象名单,事中又无评议部门的对应打分细节资料,代表们只有凭印象打分了,不够科学和严谨。
3、延长提问交流时间。会议安排了15分钟的回答时间,因为个别人提问过长,另个别公述者回答问题不简练,时间过长,所以造成提问次数仅仅2次情况居多,气氛减弱。